6年内私家车免检下月实施 济南63万辆车符条件

02.09.2014  17:44

  6年内私家车免检新政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全市各车管分所、中队一级服务站共66家网点,均设置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免检车辆车主可就近申领。根据最新统计,济南市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共有63万余辆。

  据车管所民警介绍,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于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但有部分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民警介绍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予以计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虽然已申领检验标志但不按规定粘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予以计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6年内免检的私家车仍需要申领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发放检验标志时会提示车主不要非法改装车辆,同时也会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另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符合免检要求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办理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机动车所有人提供身份证明、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即需要到检测站进行安检);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为方便群众申领合格标志,目前济南市在各区(县、市)交警大队车管分所、中队一级服务站共66处场所可以申领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服务地点可登录济南市网上车管所查询。关于异地车检,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论上已经可以实施,目前正处于系统测试阶段。

  针对车主关心的环保检测是否也同步执行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济南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答复,按照环保部、山东省印发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及异地委托等事项由国家、省作出相应规定,市级环保部门尚无权自行确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及异地环检是否取消委托。为及时回应广大车主期待,济南市环保局已就上述问题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了书面请示。据了解,上级环保部门也正在进行相应的研究,待上级环保部门意见下发后,市环保局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予以落实。

  另外记者了解到,此次车检改革还扩大了新车上牌免检范围、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预约检验等多项检车服务新措施;针对车检不严格、不规范、不方便问题,还推出了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大众日报 牛远飞 贾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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