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拉响全区煤场整治战斗警报
10.03.2015 00:3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改善兖州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的意见》精神,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决定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煤矿及储(售)煤场综合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区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有关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全区煤矿及储(售)煤场全部纳入综合治理范围,并划定国道、省道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城市规划控制区、镇区控制范围内,水源地周边和河流两侧2000米范围内为煤炭禁储(售)区:。
三整治标准与要求。各煤矿矿区煤场必须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并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抑尘自动喷淋装置;各煤矿煤场运煤出口安设运煤车辆清洗设施,外出运煤车辆必须100%冲洗并采用帆布覆盖密封;煤场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干净整洁,煤场出口300米范围内无明显扬尘;各煤矿企业严禁将煤炭销售给区域内的各类储(售)煤场;煤炭禁储(售)区范围内所有储(售)煤场地一律取缔;煤炭禁储(售)区范围外的所有储(售)煤场地参照煤矿企业整治标准和要求进行治理。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0.03.2015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