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 :“抢孩子”系民事纠纷 正调查处警慢

13.06.2016  12:22

12日晚,济宁发布官方微博发布关于8日晚兖州所谓“抢孩子”事件最新调查情况,兖州区公安局通报如下:

一、2016年6月8日晚21时许,本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兖州区和馨家园西区门口发生一起抢夺儿童事件。连日来,经对当事人李某某及其家属、现场目击者等深入调查,本局现已初步查明,李某某(汉族,身份证登记信息为新疆,实际居住地为河北承德,后来又在北京一家家政公司做保洁工作,已辞职)不涉嫌抢夺儿童违法犯罪,仅是与居住在山东省汶上县的母亲发生争执后跑出家门,欲经兖州返回北京。李某某经停兖州期间,情绪未稳,偶遇赵某某、伊某某教育孩子,主动上前说教并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这属于一起民事纠纷。

二、针对群众反映的8日晚接处警慢问题,目前市公安局已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如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将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广大群众的批评,本局虚心接受,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同时本局提示,今后对于类似社会纠纷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请周边群众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民警开展执法活动。对于8日晚借机在事发现场寻衅滋事及在网上造谣传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究。

兖州区公安局

2016年6月12日

事件回顾:

2016年6月8日晚,兖州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兖州区和馨家园西区发生一起抢夺儿童事件。经民警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群众间因误会发生口角并引起围观的事件,当事人李慧芳被误认为是贩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

经向当事人赵某某、伊某某以及现场群众了解的初步情况如下:事发当晚,龙桥二区居民赵某某和其女儿伊某某带着两个孩子出来玩,因为担心孩子乱跑引发安全事故,伊某某对孩子有打骂行为,恰好被正在附近的李慧芳看到,李慧芳劝阻伊某某打骂孩子,在此过程中李慧芳与伊某某和赵某某产生口角和肢体碰撞,从而引发群众围观。随后赵某某和伊某某带着孩子离开。李慧芳被误认为是“抢夺孩子的人贩子”而被围殴致伤。此外,混乱过程中,现场还有一名当地居民冯英超被误认为“人贩子”同伙被围殴致伤。

由于围观群众情绪激动,出警民警将李慧芳和冯英超带出时遭遇围堵,两辆警车被推翻。增援警力到达后,两人在出警民警的保护下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凌晨1时许,现场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