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正式印发

25.12.2014  12:35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了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实施安排,提出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并指出在任务完成后,我国将基本形成六大人工影响天气区域发展格局。

  《规划》是继第一个全国性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8-2012年)》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国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规划》要求,坚持需求引领、科技驱动,坚持统筹协调、区域联合,坚持整体设计、分步推进,坚持安全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实现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和《气象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规划有效衔接,为防灾减灾、缓解污染和保障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规划》指出,到2020年,要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六大区域发展格局,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重要成果,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协调指挥和安全监管水平得到增强,人工增雨(雪)作业年增加降水600亿立方米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由目前的47万平方千米增加到54万平方千米以上,人工消减雾、霾试验取得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明显提高。

  记者了解到,全国将分为东北、西北、华北、中部、西南和东南6个人工影响天气区域,其中东北、中部和东南3个区域分别与我国三大粮食生产核心区对应,西北区域重点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华北区域重点保障京津冀首都圈水资源安全,西南区域重点保障特色农业生产和水库蓄水发电。
  《规划》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提出明确要求,立足需求,科学测算,大力加强飞机作业力量,适度控制地面作业规模。增雨(雪)以飞机作业为主,地面作业为补充;防雹作业以发展新型的、安全性能高的作业装置为目标,逐步淘汰老旧高炮、火箭作业装置;进一步明确了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任务,要求建设系列化作业飞机和探测飞机;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探测系统。《规划》还强调要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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