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积极贯彻全国全省治理餐桌污染会议精神
全国、全省治理餐桌污染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近日召开会议,积极贯彻全国全省治理餐桌污染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围绕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着力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加快人员划转融合和机构整合。推动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协管员工作报酬,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农产品质监体系,并发挥基层农业、畜牧等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实现技术推广、绿色生产、安全监管的有机结合。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治理水平:一是抓好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努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假劣农资、产地重金属污染、农业用水污染等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重典治乱,深入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四是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准入门槛,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监督抽检、执法打假等手段,创新风险管理、网络化管理、动态监管等措施,打造监管“新常态”。
强化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按照汪洋副总理提出的“兵强马壮粮足”的要求,提高三县一市和历城、长清6个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配足配强技术人员。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应急指挥平台等建设,健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管人员配足配强配到位,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四是把依法行政作为食品监管的主线,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科学划分各级监管机构事权,规范执法行为。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全力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创建工作负总责,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进一步细化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健全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以及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协调工作机制。改进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深化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完善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机制,及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解决难点问题。对创建工作方案中的评价指标,各县(市)区要提出达标措施和达标时限,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调度,对指标完成进度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创建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