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 济南再夺第一

30.03.2017  01:26

  按照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程序,日前中央文明办对2016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反馈。我市年度测评成绩为94.65分,继获得2015年年度测评省会(首府)提名城市第一名后,测评成绩再次位列第一。依据2015年正式实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因发生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我市2016年测评成绩扣罚5分,综合成绩位列省会(首府)提名城市第三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三年一总评,2015年、2016年成绩分别占总评分15%和25%的原则,目前我市在省会(首府)提名城市中位居第二名。

  据了解,2016年12月,中央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6年版)》,对9个省会提名城市和114个地级提名城市(区)进行了年度测评。在对各参评城市创城电子档案进行网上审核的同时,国家测评组以暗访形式,对我市随机抽取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交通路口、社区乡镇、中小学校、广场公园、建筑工地、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政务大厅、景区、网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规划馆、医院、公交线路、出租车等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随机发放80份调查问卷对市民进行街访。实地考察结束后,测评组抽取10个不同类型社区,选择220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掌握市民群众对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评价情况。

  2016年,全市上下按照“坚持不懈、坚韧不拔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找准定位、把握重点、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自觉践行文明规范,争当文明使者。启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整治提升行动”“80件重点项目”,针对重点项目、短板弱项、空白盲点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督查考核,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先后有139人次荣登“中国好人榜”、“山东好人榜”、“济南好人榜”。房泽秋、王克华两个家庭入选全国文明家庭。深入开展“我爱泉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了“小叮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品牌,全市志愿者总数突破55万人。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大力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化文明旅游工作,提升市民形象。全面提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水平,市属各类平面媒体刊登公益广告236版,广播电视媒体累计播出1163小时、10.8万条次。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开展“文明,就在身边”等创城主题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宣传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展示文明创建内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通过扎实深入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市城市环境优化美化,交通秩序更加规范,行风政风持续改善,文明理念深入人心,道德楷模不断涌现,道德风尚愈加浓厚。

  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是展示城市综合实力的大舞台,是检验我市创建工作基础、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的大考场。全市上下要在“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大环境下,牢牢把握机遇,着力健全完善目标、动员、执行、责任、考核五大体系,扎实推进筹备启动、全面推进、实施攻坚、迎接测评、总结提升五个阶段,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细的工作,迅速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高潮,为如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贡献力量,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700万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作者:刘钦涛   网络编辑:曹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