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风筝比赛申办公告

25.04.2016  15:35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承接比赛,根据山东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关要求,现将山东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风筝比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事概况

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风筝比赛拟定于2016年5月在滕州市举办,为期2天。参赛人数约150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仲裁约50人,合计200人。各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于赛前2天报到。

二、赛事支持

1、技术支持

由赛事主办方负责指派裁判长、副裁判长和仲裁,并组织裁判员执裁比赛。

2、资金支持

由服务购买方提供本次比赛基本费用10万元。(主要包括赛事交通费、食宿费、安保费、裁判员劳务费及服装费、秩序册、成绩册、证书印刷费等)。

三、申办单位范围及资质要求

申请办赛主体包括: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有关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建账,具有规范的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在申办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件,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4、在最近五年内,独立承接过省内体育赛事并圆满完成承办工作。

5、具备较强的赛事组织策划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

6、民政部门年度评估等级3A以上或具有省级以上比赛组织经验的申办单位优先考虑。

四、具体要求

申办单位具备或可提供比赛所需的场地、器材、裁判及运行团队、食宿接待、安全保障等资源。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场地

传统风筝场地为85×85米;运动风筝场地为90×90米,同时比赛时二片场地分开20米,地面平坦无尘土(草坪更好),空中必须无障碍,近距离四周树木不高于3米。远距离有电线须备电管高架车。

内场地平整,留空计时区(垂直风向划6米×6米评分区6--8个),评分区四周10米处划线(预备区)或只划后端线。

室内工艺评分场地,需用大型会议室或室内篮球场,面积250平方米以上。

比赛前需要准备裁判员学习会议室(35座),组委会会议室(35座)。

(二)赛场环境

1、赛场分比赛区和非比赛区。场内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立比赛颁奖区域和标示背景板,放置适当的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设立音响系统(可播放CD,可连接笔记本电脑,无线话筒2支)。

2、赛场附近需配有卫生间、检录棚、嘉宾休息处、医务室、运动员休息处,室内(或面包车)成绩统计处(有电源)。

3、比赛区场地内布置比赛25人用裁判记录台和椅子,赛场设有电源插口。准备席卡:总记录台、检录处、放飞裁判处(2个)、仲裁处、总裁判长处等。

4、成绩公告栏,室内、外各1个(2米×3米的白板或墙面,赛场和住宿酒店大厅内),用于比赛信息发布、赛事宣传。

  5、室外场地需准备遮阳伞不少于10顶,运动员休息座位及遮阳棚(按20个代表队计算)。

(三)竞赛器材:

1、场地标志牌:1—8号场地,落地标志。(可借田径用道次牌),白色区域线(3—5厘米宽)若干米。比赛场地警戒线若干米。

2、笔记本电脑2台。

3、激光黑白打印机2台(附安装光盘,准备新墨盒)。

4、复印机1部。

5、计时表20块

6、工作包40个(放置板夹、比赛用表、比赛标志、文具等)。 

7、板夹(A4大小)20块

8、准飞证(名片式)、号码布(按报名风筝数001开始),白底蓝或红字)。

9、比赛用旗;红色3面、绿色8面、黄色4面[0.5x1]。发令枪2把,子弹120发. 风速仪一个。

10、袖标或裁判证:总裁判长1个、副总裁判长2-3个、指挥长1个、裁判长6个、副裁判长6个。

11、测角器8个。

12、专用印章/印泥二套(30—50毫米小印章),电动喇叭4个,抽签器(1—8)4套。

13、对讲机8部。

14、裁判员装备

①、太阳帽40顶。

②、裁判员服装(视季节准备短袖或长袖T恤,要求式样、颜色统一)。

15、办公用品一宗。

(四)办公区域

1、能提供有2个不小于18平方米房间。办公室内应通风、保暖、遮阳、适宜的照明,无噪音声干扰。

2、每间办公室设满足4人用的办公桌椅,设有网线和电源插座。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

(五)食宿方面

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裁判员住宿的宾馆要求干净卫生、舒适简洁,并预留100间标间;宾馆提供餐饮,卫生达标,能承担200人的用餐。

(六)安保方面

赛场要求配备安保人员6-10名,以维护保障赛场秩序和运动员的安全。

五、材料申报

1、申报。有申办意向的单位须向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递交书面申报承办报告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其中承办报告主要说明本单位资质及项目总体组织设想,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本公告第四款所列要求,逐一陈述本单位落实措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修改或撤回。材料提报后,有重大情况变动的,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重新提报材料;也可书面通知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撤回申报材料。

3、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4月29日。

4、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286号525室,邮编:250002,联系人:孙建勇,联系电话:0531-66116525,邮箱:sjyjn126.com。

六、评审程序及标准

1、评审程序。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由评审小组依据申报单位提报材料,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符合承接标准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然后采取集中磋商的方式,由评审小组按照递交申报文件先后,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申报单位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可以多轮次进行。

2、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专家人数为3人或5人,并至少有1名购买方之外的专家(由省体育局指派)参与评审。

3、评分办法。评审小组主要依据申办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本项目申办公告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4、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事项

评分依据

分值划分

得分

资质证明材料完整度(10分)

充分反映本单位承接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得10、8、6分

 

组织经验(20分)

2013-2016年承办过市级及以上赛事活动

每承办1次,得5分,提供赛事秩序册、成绩册、宣传材料

 

行业表彰(10分)

2013-2016年受到相关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每项表彰得2分,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实施方案(60分)

本公告第四款所列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实地考察结果

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得60、48、36分

 

合计

 

七、磋商安排

时间:5月4日

地点:山东省体育局411会议室。

八、公示及签约

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将对中标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签订委托承办合同。

九、市场开发

赛事市场开发事宜由中标单位与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协商组织,所得资金物资优先补贴赛事运行。

十、补充说明

申报日期截止后,递交申报文件或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时,视情况采取继续进行谈判采购,或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赛事监督及评估

赛事监督工作由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委派赛事监管员1名,代表本中心对赛事的筹备、组织和运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本公告由山东省体育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