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和“十二五”时期全省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创新发展,5月31日至6月1日,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房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巡视员刘宝强主持会议。
房波同志在讲话中首先总结了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认为在过去的五年里,我省劳动关系协调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劳动标准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调解仲裁制度体制体系基本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随后,对“十三五”时期和谐劳动建设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背景形势下,劳动关系工作要以加强劳动关系矛盾源头治理、做好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地方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为重点,高效有序开展,实现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最后,明确了2016年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启动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二是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打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战;四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五是加快推进调解仲裁机制创新;六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各市分管局长、劳动关系科(处)、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负责人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劳动监察处、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