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进现场会议在潍坊召开

22.09.2014  11:5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广昌邑经验,促进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9月19日-20日,省政府在潍坊市召开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进现场会议,17设区市政府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17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观摩了昌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现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宋军继厅长通报了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潍坊、济宁、临沂和昌邑、商河、荣成、滕州等7个市县介绍了经验,省文明办、财政厅负责同志做会议发言,孙绍骋副省长到会作重要讲话。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举措,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收运体系,建立保洁队伍,治理存量垃圾,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明显。截至8月底,全省已有7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1609  个乡镇(街道)、7.6万个村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分别占总数的41%、75%、96%、89%。但从面上看,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快、标准不高、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孙绍骋副省长概括了昌邑市的四方面经验,强调了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按照“一个乡镇一处转运站”、“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每千名群众配备2-3名保洁员”的标准,抓好设施、队伍、制度建设,做好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同时,逐步健全完善财政保障、市场化运作等各项机制,完善农村环卫标准规范,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孙绍骋强调,各市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各地宣传、农工办、文明办、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发挥镇、村积极性,形成由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庄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督促,省住建厅要抓紧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认定办法和考核标准,严格兑现奖惩,省政府将对未按期完成今年任务目标的有关市县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农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厅城建处    王德荣    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