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军副厅长在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17日)
同志们:
下午好!一年之计在于春,自2011年起,省厅每年都在春节之后召开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研究谋划全年工作。今天,我们在威海市召开2015年度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两会及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4年工作,理清思路,振奋精神,研究部署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石晓主任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为我们做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专题报告,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上午,会议参观考察了建筑节能范例工程,威海、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莱芜7市作了典型发言,从不同方面介绍了推进工作的经验做法;下午,各市汇报交流了去年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从典型发言和汇报交流可以看出,一年来,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部署,结合市情、因地制宜推进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打造了新亮点,一些地方亮点突出,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2014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厅作为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唯一代表,在中宣部组织召开的建筑节能行动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14年度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对我省予以免检。
(一)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
一是“一法规一文件”有效落实。2013年3月1日,《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正式施行,多项条款为国内首创,立法质量得到住建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同年4月,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我省成为全国首个以省政府文件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的省份。“一法规一文件”的出台,为我省推进建筑节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基础。为贯彻落实好“一法规一文件”,省厅配合省人大开展了《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法调研,促进各地依法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围绕工作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支撑、试点示范、考核监督等方面,先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度、标准。17市全部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正是有了“一法规一文件”的有力支撑,我省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2014年,全省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继续保持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9.5%,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089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89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73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2981万平方米。
二是新建建筑节能深入实施。在北方各省率先编制完成并评审通过《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并上报住建部备案,将于近期发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标准的省份。健全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管理机制,依据《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立了规划节能审查、节能设计专篇、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外保温施工资质、节能专项验收等制度,工程质量和标准执行率不断提高,2014年全省竣工节能建筑8939万平方米。
三是绿色建筑规模发展。深入推进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威海经济开发区东部滨海新城等8个城区列入第二批省级绿色生态城区,补助标准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全省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累计达12个,区内已建、在建绿色建筑超过3000万平方米。省厅印发《关于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范围,建立健全全过程实施监管机制,济南、威海等市率先提出,市区所有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有序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向具备条件的城市下放一星级绿色建筑评审权限,全年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47个,居全国前列。
四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全面启动。启动首批省级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推动建筑能效向更高层次发展,11个省试点项目全部纳入住建部2014年度中德合作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数量、规模居全国首位。省级财政列支6000万元,对其中由政府投资建设的8个公益性项目,实行增量成本和技术咨询服务全额补助。我厅与德国能源署签订《技术合作备忘录》,并组织项目单位与德国能源署、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分别签订《示范项目质量保证服务合同》,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技术理念,加快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目前,潍坊市未来之家项目已竣工,并于近期顺利通过德国能源署验收。
五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顺利。在垦利县召开全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现场观摩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县级节能改造为着力点,推动全省节能改造实现新突破。规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将综合节能改造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全过程监管。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督查,强化对进度滞后地区的跟踪调度和专项督导,全年完成改造1895万平方米,居全国前列,济南、淄博、烟台、潍坊、临沂、聊城6市改造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
六是公共建筑节能扎实推进。完善省、市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并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成为全国首个覆盖所有设区城市,并实现部、省、市三级能耗信息联网的省份。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示范创建,新增省级“节约型高校”12所、“节约型医院”8家,省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9个。认真做好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完成6300栋建筑能耗统计,新增210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
七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效显著。扎实推进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完成2010-2011年度2市5县省级验收评估、2012年度19个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和资金清算。认真落实闭合式监管体系,在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等强制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济南、烟台、威海、日照、菏泽5市出台高层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政策文件,全年建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项目775个、2981万平方米。住建部节能科技司在潍坊召开了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座谈暨现场交流会,省厅和潍坊市分别做经验介绍。
(二)绿色建材发展再上新台阶
制定实施《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向设区市委托下放4类、27种产品的认定实施权,进一步提高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全面“禁实”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限粘”,14个设区市、27个县级市和23个县城实现“限粘”目标,远远超出国家下达的指标。全年新型墙材生产量、应用量分别达到330亿块标砖、240亿块标砖,生产、应用比例分别为97%、98%。组织编制了《省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与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已通过专家评审,将于近期发布实施。组织开展全省建筑门窗行业发展调研,发布实施了《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三)科技创新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攻关。从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中列支5000万元,重点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与试点城市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及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15项重大课题研究。其中,围绕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投入3880万元资金,支持6项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及5个省级试点城市创建。组建了厅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指导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强化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科技支撑。
二是积极组织建设领域科技研发。全省获批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40项、省科技计划项目7项、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115项,获华夏建设科技奖9项、省科技进步奖12项,编制发布地方规程标准、图集23个,上报部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54项。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威海、东营、寿光、昌乐等16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取得积极进展,寿光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入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典型案例。会同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现场考察及省级评审,推荐15个符合条件的市(县、区)上报住建部和科技部,占全国的1/10。
(四)培训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统筹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培训、建设类注册执业师、农民工等培训工作。成功举办了第四期全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对全省17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28个县级市、60个县、27个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为期5天的新型城镇化相关知识培训。配合省人大,开展了“齐鲁环保世纪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题活动。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评审公布了省绿色建筑行动百项范例工程。在各市主管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指导省建筑节能协会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二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暨高层论坛,对加强宣传、普及知识、扩大影响、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深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述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决策的结果,也是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务实开拓、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推动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长远发展的布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十分重要。同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面临新形势:一是新常态对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阶段转换期,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意味着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财政收支压力增大。一方面,地方政府工作重点放在稳增长上,在原有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减少的现实压力下,对节能、科技等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能会有所降低;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导致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等面临的市场冲击加大,成本压力增加,企业从维护自身生存出发,也可能会减少节能、科技等方面的投入。二是新常态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带来新机遇。在当前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新形势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经逐渐形成共识。发展绿色建筑以提高建筑品质和能效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是建设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力,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三是新常态对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提出新要求。最近召开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两会”,要求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对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建筑节能作为重点工作做出部署,陈政高部长提出“建筑能效有新提高,绿色建筑有新突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拓展”的工作要求,宋军继厅长提出“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这些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领导讲话要求,为今后我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任务目标。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形势下,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新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务必深刻理解、正确把握,切实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大局,精心谋划、悉心组织、用心推进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推动新型城镇化为出发点,以贯彻《山东省民用建筑条例》为保障,以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主线,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为抓手,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深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9%。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全周期实施管理机制,落实绿色规划审查、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施工方案等制度,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性项目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在推进绿色建筑单体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色小区建设,着力打造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做好已立项示范项目、城区的评估验收、中期核查等工作。发布实施《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修订。
二是突出抓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改革。管好、用好中央及省节能改造奖补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广威海热电集团参与节能改造的经验,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模式。加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提高改造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完成节能改造1900万平方米。坚持节能改造与供热计量“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政策和计价收费方式,研究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按用热量收费。
三是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技术研发、攻关,扎实推进示范工作。总结济南等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经验,鼓励100米及以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增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1800万平方米。研究出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指导性文件,重点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热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深度复合利用,提升分布式能源冷热电联供应用水平,推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继续抓好现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建设,确保所有示范市(县)全部完成验收。
四是不断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监管制度,确保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现主体工程与用能分项计量、节能监测系统“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步”。认真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等节能服务模式,推进既有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公建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监测平台运行维护管理水平。继续开展“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建设。
五是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毫不放松地抓好“禁实”,扎实推进第二批城市“限粘”。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制度,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可循环的新型建材和节能结构体系,新型墙材生产、应用比例分别达到95%、98%以上。研究制定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适时修订新型墙材产品目录和企业软、硬件标准,加强企业过程监管、基本信息统计等工作,推动新型墙材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优化。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强化专项基金征收、返还、使用管理。
(二)积极引领建设领域技术创新
发布《山东省建筑节能推广应用、限制使用及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围绕新型城镇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开展科技研发,支持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加强科研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监管,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和试点示范,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支撑作用,确保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取得实质性、可推广的成果。重点抓好国家水科技重大专项、美国能源基金会项目及厅建筑节能科研项目和示范项目的实施监管。做好省科技奖、建设部华夏建设科技奖等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协调工作制度及2014-2015年工作方案,继续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
(三)不断加强建设系统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配合省委组织部,举办第5期全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制定实施2015年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管理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强化技能人才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近期,省厅还将组织召开全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整合系统教育培训资源,规范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居住建筑节能75%与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与评价标准等宣贯培训活动。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态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方法,改进作风,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陈政高部长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系统工作的特点是责任很大、领域很宽、权力有限、可支配的资金少,必须依靠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宋军继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专门对建设系统自身建设作了强调,在厅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上向全体机关干部提出加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三个转变”的要求,春节后厅里还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春季教育培训活动。新常态下,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勇于担当的干劲,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转变思想观念。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不但要抓好业务工作、具体事务,还要善于从宏观和全局上想问题、做事情,做到上下一盘棋。今年,省厅将组织编制“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设科技规划,对今后5年的形势、任务进行全面分析判断、安排部署,各市也要尽快启动这两项规划的编制。二是树立担当意识。敢于正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在困难面前勇挑重担、敢于负责,时刻保持攻坚破难的勇气和和立说立行的决心。三是树立宗旨意识。我们的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既有既改、绿色建筑等造福人民的具体工作,又有产品认定、基金征收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必须恪守执政为民宗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向群众、基层单位问需、问计、问策,真心实意为群众、企业办好事、解难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提高学习研究能力。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挤出时间学习理论、研究政策、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成为既精通具体业务、有熟悉全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二是提高统筹协调能力。要善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上下左右的联系交流,集思广益,争取理解,赢得支持 ,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三是提高攻坚克难能力。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机制性、深层次的问题会相继出现,也会遇到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必须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打破常规思维,创新方式方法,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积极破解焦点、难点问题,而不是知难而退、畏难不前或者一味向上要政策、要资金。要善于借用社会上的智力资源,善于利用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手段推进工作。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积极做好政策完善、资金扶持、标准制定等工作,努力为各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遵循国家、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尽快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用法律授予的权限和手段,完成《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文件确定的任务目标。要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理清行政责任清单,在评奖评优、资金分配、示范立项、产品认定等方面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坚持勇于争先。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面广、量大、头绪多,在各项工作协调推进的基础上,一定要突出重点、提升标杆、打造亮点,在工作谋划、部署、推动、检查等环节坚持从严从实,推出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典型,比如绿色生态城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都要集中力量,力争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坚持廉洁自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任何时候都不能破“底线”、越“红线”。
同志们,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推动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