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中国山东网4月21日讯 (记者 姜瑞丽) 4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明确任务,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爱云作会议讲话,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主持会议。
张江汀指出,省法院召开这次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非常及时和必要,对于进一步提升民事商事审判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民事商事审判职责,依法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江汀强调,“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决胜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特别是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保障民事商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为全省法院进一步提升民事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白泉民强调,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商事审判职能,依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切实维护各类民事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十三五”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白泉民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一是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抓好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依法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服务创新发展、依法保障开放战略四项重点工作。二是准确把握多元需求,切实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提高多发案件审判能力,加强涉“三农”案件审判工作。三是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善于维护主流价值,引领良好风尚,弘扬法治精神。
白泉民强调,全省法院要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是要完善均衡结案机制、审执衔接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质效。二是要规范司法行为,改进纪律作风。全面落实“四心工作法”,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同时要切实加强管理,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三是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高度重视一线法官超负荷办案问题,强化职业保障,让法官有尊严、有安全感地工作和生活。
省法院副院长张爱云在讲话中指出,各中级法院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本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方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要求上来。为更好贯彻会议精神,张爱云副院长着重对当前要落实的几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关于贯彻民事商事审判六个原则的问题,二是关于依法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的问题,三是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四是关于依法保护“三农”的问题,五是关于依法审理涉“僵尸企业”案件的问题,六是关于加强业务研究和对下指导工作的问题,七是关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问题,八是建立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
会议还印发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当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当前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两个讨论稿。
本次会议采用三级视频方式,在省法院设主会场,在各中级法院、各基层法院设二、三级分会场。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市中级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院长、基层法院院长、民事商事审判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作者:姜瑞丽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