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在滨州举行
7月2—3日,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在滨州举行。省统计局局长潘振文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坚持依法治统努力提升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水平》的讲话,副局长左振华传达了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副局长刘银田主持会议。
潘振文对近年来全省统计法治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重大决定,积极主动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统计工作改革创新、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深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发挥了积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潘振文指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必由之路。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坚持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在统计部门得到贯彻落实。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律管理统计工作各项事务,特别是要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的设立、统计调查制度的设计、统计数据的发布等,努力实现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法治意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促进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义务,严格规范各级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统计行为,推进政府统计工作更加合法有序、透明高效,最大限度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三是坚持法治意识,有效解决统计发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法治意识,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去认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去理解,从统计法的规范中去寻找答案,从依法治统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有效解决统计发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坚持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实效。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严格规范的统计执法调查,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提高统计部门公信力。
潘振文强调,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制体系建设,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用法规制度促进和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充分认清依法统计的新常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要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通报曝光制度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以维护依法统计工作环境;要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拓展普法方式,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潘振文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从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摆到统计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抓好制度落实,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计法治形势分析制度,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意见并抓好落实;要充实骨干力量,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密切配合的统计法治骨干队伍;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工作纪律带头树好形象,自觉守住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
左振华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近期统计法治工作具体任务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法治工作者要深刻领会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落实潘振文局长重要讲话精神,为提升全省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市就近年来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法治会议精神作了发言讨论,会议还组织了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省统计局局领导,两总师,省局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各市统计局局长及助手,以及各市统计局法规科(处)长,济南市统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