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关于举办全省美术创作人才(中国画)研修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相关高校:
为加强全省美术人才培养,提升我省美术人才中国画创作技能,推动山东中国画创作发展,拟于2016年5月举办“全省美术创作人才(中国画)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研修班将于2016年5月中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约6天时间,其中实践课36课时,理论课12课时。
二、课程安排
本期研修班限中国画方向,包括人物、山水、花鸟三个专业。课程分专业实践和公共理论两部分。实践课包括技法讲评、采风写生、创作指导等。理论课包括中外美术史、经典作品赏析、名家讲座等。授课专家将邀请省内外知名的国画家、理论家担任。
研修班结业后,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2016年下半年组织学员新创作作品在山东画院美术馆举办学员作品展。
三、费用安排
此次研修班是省文化厅组织举办的公益培训活动,不收报名费、培训费。学员需负担部分食宿费(每人600元,直接交宾馆),学员往返交通及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程序。各市由市文广新局统一报名,省直美术单位、驻济高校可直接报名。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每市限报5人,山东画院、山东美术馆、相关高校限报3人,均需排出顺序。省文化厅将组织专家择优选定。
(二)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全日制院校中国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曾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美展活动,是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曾入选文化部、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展览并获优秀奖以上的可优先录取。
(三)报名材料。报名学员需填写“2016年全省美术创作(中国画)研修班学员报名表”(需加盖公章),高清作品照片5—10张(不少于10寸以上彩照或印刷品)、个人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美协会员证书、参展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并与市文广新局或省直单位推荐函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省文化厅。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信箱。
联系人:贾荣志 130538136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青年东路一号文教大厦南六楼 山东画院办公室
省文化厅艺术处联系人: 贾鸣鸣 0531-86568856
附件: 2016年山东省美术创作人才(中国画)研修班学员报名表.doc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