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四个全面"齐发力
2014年底,在江苏调研时,习近平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
2015年2月,全国“两会”前一个月。在省部级干部研讨班上,习近平再次开讲“四个全面”,系统阐述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
今年,是全面深改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过去的一个多月,中国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设计,迈出了“关键之年”“开局之年”的第一步。
行动 “四个全面”蹄疾步稳
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新年首次会议。从小组成立之日算起,一年内已召开9次会议,开啃的都是诸如财税、户籍、司法、农业、教育等事关全局的体制改革“硬骨头”。
而今年1月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也吹响了全面深改的“集结号”。面对经济新常态,各地主动在GDP指标上“踩刹车”,将注意力更多放在调整结构、产业升级、化解产能上;各省份或从自身区位出发,或“抱团取暖”,对接“一带一路”、自贸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国企改革、养老体制、治理雾霾等议题,也在各地“两会”上多次出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习近平用“一堂大课”来展示力度与决心。2月2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专题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他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党纪国法不能成为“稻草人”,领导干部要学法懂法,将自己放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以权压法。
新年,全面从严治党的脚步依然铿锵有力。2月5日,中央六个巡视组向专项巡视的单位反馈意见,指出问题,要求整改;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的“纪律审查”和“监督曝光”两个栏目,依然在持续不断地更新消息,既有“打虎拍蝇”,也有对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曝光。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更提出“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强调纪律和规矩的约束作用。
而以上三个“全面”的稳步推进,都明确指向一个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阐述 “四个全面”逻辑清晰
2月2日的省部级干部研讨班,是习近平首次在正式场合阐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新论述,“四个全面”之间的逻辑关系令人关注。
习近平指出,在这一战略布局中,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则是三大“战略举措”。
从四者的关系来看,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可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领域突破利益的藩篱,挖掘社会的潜力,刷新体制机制;而在这一过程中,只有按照法治的方式治国、办事,才可能为改革提供长久的保障,保证航向不偏离、成果能固化;而要达到这些目标,作为领导这一进程的中坚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做到上下一心、团结有力。因此,重塑政治生态、强化政治规矩、净化党的肌体,就成为迫在眉睫、也利于长远的重大部署。
三个推进器,一个大目标,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展望 “四个全面”任重道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必须看到,落实“四个全面”,我们依然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比如,国内的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钢铁、煤炭等行业还有过剩产能需要化解,国际经济环境依然不景气,民营企业融资难、实体经济发展困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收入差距、环境污染、民生保障等问题,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
而在简政放权的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依然存在地方跟进不到位的问题,权力依然还有寻租的空间;高压之下的“四风”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反弹的苗头;反腐重拳下,依然有干部“不收手”,权力的笼子还没有完全扎紧,法治体系还不健全,官员还没有完全从“不敢腐”上升到“不能腐”、“不想腐”的地步。
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任何一个领域的迟滞、落后,都可能成为制约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短板。
开年一个多月,“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更加明晰,战略举措更加有力。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凝聚一心、找到抓手,逐个突破、全面推进。这条路注定艰苦卓绝,但中国已经不会再错过伟大复兴的战略机遇。(申孟哲)(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四个全面"齐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