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野蛮生长亮红灯 山东全面展开村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补足基层监管力量,加大有奖举报力度
农村自建房:向野蛮生长亮红灯
盛夏时节,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加,历来是事故多发时期。结合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点,我省全面展开了村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采访得知,在改善居住条件等多重因素驱动下,近年来农村建房不断升温,而自建是主要形式。受限于安全意识、技术水平等,安全隐患愈发严重。专项整治正是为了解决当前农村自建房的“野蛮生长”问题。
“乡亲搭把手就能建”
在农村修房、盖房,长久以来都是从邻里乡亲间找帮手。“这是农村的习惯。”家住济南章丘的老杨回忆说,以前房屋结构简单,从备料、搬运、搭架子到正式开工,谁也不会想着专门去请施工队。
因为不存在雇佣被雇佣关系,彼此间纯属帮忙,泰安市住建局安全科科长张鹏介绍,以前村民建房出事,责任追究一度很麻烦。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房子越建越大、越高,不仅如此,建设方式也不同。“以前多是砖混结构,现在是框架。”老杨坦言,按说后一种方式需要钢筋加固,但村民对成本比较看重,除了不太会用钢筋,原材料上也尽可能选择便宜的甚至是重复利用。
另外,早在十余年前,国家取消了针对个人的“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审批,之后,即便找施工队,该看什么资质、证件,有概念的村民也不多。
除了希望改善居住条件,谋取更多补偿款,则是近几年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园中村自建房大量涌现的原因。据了解,济南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日前首批梳理出的40户要拆除的自建房,面积就近万平方米,因为大多是“抢建”出来的,随意设计、施工的痕迹十分明显。
补足监管“最后一公里”
从全国看,农村自建房监管还处在一个相对空白的状态。我省率先突破,在去年出台《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其中,2层以上、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超过30万元的农村房屋建设由住建部门直接掌握数据。低于上述标准,乡镇政府是监管主体,县级住建部门负责跟踪指导。
《关于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则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编制。不过,因为牵涉到财政、人事、编办等多个部门,据了解,目前有一部分地区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尚未到位。
针对这个问题,日前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提出向农村进一步延伸监管执法触角,除了完善监管机构,更关键的是配足专业人员。据介绍,部分地区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服务外包、聘请专业机构参与的形式。
考虑到城乡接合部、村镇建筑工程具有体量小、周期短、隐蔽性强的特点,专业监管之外,我省还提出加大违法建设有奖举报力度,更广泛地发动群众。
一些地区多年来未对农村建房进行过摸底的局面将彻底终结。记者了解到,多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村委会目前正逐一排查乡村在建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分类建立台账,部分地区已完成工作量的50%以上。
减少隐患需要疏堵结合
按照村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正常合法建设的村民住房,不消除隐患也禁止继续施工。新增违法建房则实行即查即拆“零容忍”。
违章加建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出台了与本地特点相结合的专项整治方案,其中不乏“高压线”式的手段:参与或包庇相关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村(居)党员干部,在换届、评优时一票否决。
“堵的同时,更要设法疏。”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谭光介绍,住建部门将及时开展送设计图集、送建房技术下乡活动;组织乡村建设工匠技能培训,提升村民建房的技术管理水平。同时,高新区规划用三到五年时间建设超过700万平方米的安置房解决目前14.3万人的安置问题,今年底前就将完成近三分之一。
在土地流转规范化程度在全国都有名的滕州市西岗镇,党委书记秦魁介绍,当地采用土地流转托管、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建设、“产城互动”即集中住宅区附近配备产业园等一揽子措施,大力推进村民进城,“农民在农村自己建房的积极性没了,隐患自然也就少了”。
作者:付玉婷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