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组织收看水利部等十部委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
12月13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山东省组织收听收看。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主持,江西、江苏、浙江、重庆、广西、湖南、宁夏和北京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了交流发言,水利部部长陈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会上作了讲话,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林业局等部委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山东省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建功,省水利厅厅长王艺华、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负责同志在济南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水利局、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市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各级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水十条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水环境保护攻坚战和持久战。要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全面推进河长制。要全面实施以控制单元为依托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水污染物排放,要切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同时,改革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二是要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年底前要出台省级工作方案,2018年6月底前要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三是要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强化统筹协调。四是要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要成立协调推进机构,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要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五是要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动机制、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验收制度。六是要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七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对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八是要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山东省将严格按照《意见》和此次会议精神,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