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年来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的新年贺词,温暖人心,催人奋进。
2015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由此吹响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集结号。两年来,公安改革保持稳健推进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方案确定的115项总任务已经完成过半。
两年来,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牢牢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审议公安改革事项和议题,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两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强力推动公安改革向纵深发展,警营处处激荡着改革浪潮,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取得了新突破,出台一系列政策性、制度性改革举措,让改革的覆盖面、受益面和影响面不断扩大,给广大群众和基层民警带来了满满的获得感:从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拐卖儿童等各类违法犯罪,到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安队伍打防管控、守护平安的能力越来越强;从整治“奇葩证明”,到深化“放管服”改革,群众办证、开车、出入境等更便利;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到试点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公安队伍内在活力进一步迸发……针对公安改革涉及问题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的特点,公安部还确定吉林、上海、浙江、贵州4省市和苏州、珠海、包头、西安4市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切实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抓住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加强督察,努力在一些带有标志性、引领性意义的重大改革项目上取得新进展,让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有更深切的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廖文根 张洋 倪弋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