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全面清理村(社区)开具证明 奇葩证明成历史
在家受伤摔伤、夫妻分开居住等“奇葩证明”,今后在山东将成为历史。近日,我省17市面向社会公布村(社区)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全省需要由村(社区)开具的证明平均保留16项,清理比达到87.1%。据悉,我省也是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全面清理村(社区)开具证明并向社会公布清单的省份。
前段时间,潍坊市高新区居民单超在工作单位附近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户口一直没迁。9月初,他准备将儿子转入新房附近的学校,搁在以前,他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孩子上学不方便证明”,才能办新生入学手续。“今年正好赶上市里取消这个证明,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太方便了!”
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不仅让老百姓头疼,也让村居不胜其烦。我省瞄准政务服务机构要求群众和企业到村(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由各市在市级权限内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清理,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同时明确,按照规定应由市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准要求村(社区)出具或配合出具。
经过摸底,各市村(社区)开具的证明大约在100项—200项左右。各市清理后,全省需要由村(社区)开具的证明平均保留16项。以滨州市为例,原有村(社区)证明190项,最后保留13项,年预计可让群众少跑腿50余万次。如,学校要求申请人到村居开具的孩子上学不方便证明,因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取消。
“社区一年要开2000多份证明,有些证明十分古怪。”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道月河社区党委书记陈天虎感叹,“现在好了,清理后‘照单开具’,也减少了群众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各市发布的村(社区)证明清单在本市“通行”,如遇到本市已经取消但本市以外地区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的情况,我省明确了“兜底”条款,要求各地指导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合理进行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