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切勿频频挑战社会道德底线
日前,网上爆出曾担任电视节目《美丽俏佳人》主持人的王婧失联,随后记者经过核实确认,王婧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王婧也成为2014年首位 涉毒 被抓、被刑拘的女艺人,并被曝长期被土豪包养,再用情夫钱包养男艺人。(12月23日《京华时报》)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各类明星 公众人物 涉毒 、嫖娼、出轨的负面新闻频繁发生,从李代沫吸毒被抓,到房祖名、柯震东、王婧吸毒被抓,再到黄海波嫖娼、文章出轨,网友戏称这些明星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监狱风云》,似乎娱乐圈的 道德失范 行为到了见怪不怪、不见才怪的地步,必须加大整顿治理力度,严惩不贷。
作为 公众人物 ,各路明星应当是人类灵魂的塑造师,一定程度上对公众有着引导作用,不仅有艺术的愉悦,还有思想的启迪、心灵的慰藉,一旦发生违法、失德行为,就很可能出现粉丝的盲目模仿,对舆论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产生负面影响,毕竟 公众人物 获得的社会资源大大优于普通人,他们无可避免地置身于“放大镜”下。因此,文艺界 公众人物 必须做到“德艺双馨”,光有“本钱”还不够,前提条件是品德高尚,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明白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追求德艺双馨,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守住洁身自好的“第一条防线”,才能做到真正的“慎独”,万万不可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正如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言“道德责任以自觉自愿地承担为最高境界”。
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多元思想和各种诱惑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培养自身的良好人格,将自己的私生活能够经得起道德的监督,才是 公众人物 的最佳选择。我们必须运用社会道德共识,“补齐” 公众人物 的监管,让 公众人物 的角色更加明确,让其在接受众多粉丝顶礼膜拜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一旦触及社会道德底线的话,就必须严加惩处。今年9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等,同时网络也进入此次规范的范围,包括上述影视作品以及网络剧、微电影和网络视听节目等,都要求“封杀”劣迹艺人。无疑这一规定,很大程度上给文艺界 公众人物 打了一剂“强醒针”。
诚然,此类 涉毒 吸毒事件在被媒体曝光报道时,往往习惯分门别类地把 涉毒 吸毒的当事人以明星或非明星,甚至以性别冠以“女艺人”而加以区别,借以吸引公众的注意,别无它用。实际上,任何人 涉毒 吸毒,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只关法律而与身份无关,与身份、地位、性别无关,还是少一些八卦式的新闻舆论,多一些对法律敬畏与严肃,真心希望各路明星等 公众人物 自重、自省、自律,坚持“德为先、艺为本”,切勿频频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刘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