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航标
今年1月,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意见》和《标准》),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键性的顶层制度设计,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绘制了民生图。结合四川公共文化建设实际情况,我提两点意见:一是“八大突破”,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二是“八大举措”,绘制文化民生“施工图”。
“八大突破”: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
(一)大帮扶:“老少边穷”成精准扶贫对象
《意见》指出:“落实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的政策。”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在财政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等方面差别化政策,是西部地区最实惠的文化福祉。近年来,四川公共文化欠发达地区“反弹琵琶”实践成为全国范本。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大规模、高密度投资90亿元,灾区公共文化设施重建一举跨越20年。在全国首创的“藏区富民安康暨帐篷新生活行动”中投资4333万元配套建设牧民定居文化室1238个。在全国率先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等新型文化机构。四川贫困农业大县泸县将全县97支农民演艺队整合成立全国首家“农民演艺中心”,年演出1.6万场,收入近亿元。
(二)大保障:建立基本公共文化“兜底”标准体系
《意见》和《标准》明确了广大群众应该享有的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底线,这个标准既是一个“底线标准”,不论西部地区还是东部地区都要做到,同时也是一个“弹性标准”,允许发达地区制定地方标准,即较高的标准。四川公共文化标准化工作起步早,已出台了《四川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工程实施规划》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2012年起,四川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的公共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有效撬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5亿元,3年投入45亿元。成都出台刚性政策,率先在全国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常年人均财政保障经费3元至10元全覆盖。
(三)大购买: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要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经费中安排专门资金,面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这一举措将激发文化市场活力。四川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不断增长。青神汉阳图书分馆、王作平文化大院、眉山三苏乡民办综合文化站、绵竹大宝艺术团等一大批民办文化风起云涌、遍地开花。成都出台《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加快发展的意见》,形成了一个民办博物馆聚集中心和安仁·中国博物馆小镇、洛带博物馆聚落、青城山博物馆村落的“一中心、三群落”格局。全省民办博物馆76家,其中成都民办博物馆67家,在全国省会城市居第一。
(四)大反馈:文化服务“评议权”交给群众
《意见》提出,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和“订单式”文化服务。把政府送文化转变为“群众照单点菜”“社会力量做菜”“政府买单”的新方式。成都等地建立了公共文化发布和按需定制配送的机制,以农民工、老人、少儿、残疾人为重点,定制个性化服务。
(五)大智能:完善三网融合数字文化大网络
《意见》要求,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实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一站式”服务。迄今为止,四川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三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网点已达5万余个,有效打通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的盲点,形成一张数字文化惠民大网络。
(六)大融合:建立公共文化管理运行新机制
《意见》明确统筹建设多功能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把工、青、妇、科、教等党政系统拥有大量公共文化资源的领域纳入视野,共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四川省开展了三大实践:一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于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立19个部门组成的协调组,出台3项政策,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二是省文化厅会同宣传、卫计、农业、科技、司法等部门在全省建立4000余个“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三是乐山市文化局与乐山师范学院共建首家基层公共文化研究中心,发挥“智库”功能。
(七)大考核:明确文化服务效能政绩考核
《意见》明确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2012年起,四川省以成都图书馆等单位为试点,将图书馆购书经费纳入绩效考评项目。四川省文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公共财政发挥最大绩效,建成了全国战线最长、网点最多、服务最广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阵地8.1万个。
(八)大改革:增配编制推进理事会制度
《意见》要求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建立理事会,实现共同治理。四川省在宜宾市珙泉镇文化站成立全国首家“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大力实施“公共文化百千万工程”,成都、宜宾、泸州等地建成100所以上市民艺术学校,拥有1000名以上持证辅导员、1万人以上志愿者。2014年,四川省文化厅投入专项经费900万元为“三区”11个市(州)352个乡镇文化站选送了400名大学生文化志愿者。四川省连续3年文化志愿服务示范品牌项目名列全国前茅。
“八大举措”:
绘制文化民生“施工图”
(一)抓住关键点,编制公共文化系列专项规划
编制公共文化“十三五”规划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专项规划纲要,走分众、分级、分圈层、分板块创新发展的路子。政策、资金和项目向边远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对地广人稀的偏远山区、牧区,打破行政区划,整合资源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流动设施的配送力度。大力开展“一馆一团一车”“汉藏文化交流”“大篷车流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优秀文化进藏区、进寺庙、进社区、进农家。
(二)立足根本点,建立公共文化地方标准体系
充分发挥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的作用,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能,形成联动推进的管理体制。开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调研,出台《四川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作为四川省公共文化“兜底”标准。除设立一般性标准如场馆标准、活动标准、评估标准、管理标准等外,还建立欠发达地区“特殊标准”。
(三)深化创新点,推进基层文化中心和法人治理改革
在全省农村和社区广泛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制定乡镇、行政村、社区、聚居点4个门类的建设标准和考核指标。在两馆一站推行多种模式的理事会制。指导省文化馆、省图书馆、省博物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解决公共文化机构去行政化问题。与武汉大学合作共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为四川省文化政策研究提供经验和数据支撑。
(四)撬动突破点,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
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各类文化基金会和文化投资公司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设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完善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办法,实现公共文化投入由“养人养机构”向“养事养项目”转变,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竞争局面。
(五)找准切入点,推广县级两馆“总分馆制”
改变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孤岛”状态,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改革,统一资源配置、统一服务标准,实现与乡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六)着眼需求点,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
完成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考核验收,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区(项目)申报,组织参加全国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对全省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七)把握着力点,推动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整合省直单位的资源开展“春雨工程”——四川文化志愿者宁夏行、藏区行、彝区行。开展“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四川行等文化志愿示范活动。在汉藏村寨、彝家新寨、学校结对子、种文化,在藏区、彝区建立一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形成绿色网络。
(八)夯实落脚点,举办四川艺术节优秀作品展演
出台繁荣发展群众文艺创作的政策,选拔优秀作品和项目参加中国政府文化最高奖——中国艺术节大赛。办好首届四川艺术节,把四川艺术节办成具有时代性和群众性,民间和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大餐。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四川各地要制定出详尽的施工细则,使这份普惠文化民生的改革新政以工程进度台账的形式得以实现。
(作者:四川省文化厅厅长 郑晓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