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招待费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六个方面

27.08.2015  18:16

淄博市审计局 黄有昌

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在审计实践中也发现,作为“三公”经费中重要内容的公务接待费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是比较难审计的一项内容,主要原因是目前各单位对招待费的核算普遍存在真假难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公务招待费中除正常公务招待以外,往往把许多不能正常反映的违规开支通过非正常手段取得招待费发票,再以正常业务招待的名义报销。因此,正确分析招待事项的真假,是揭示公务招待违纪违规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发现虚假报销案件线索重要途径。公务招待费的审计除了审计业务招待费科目外,还要重点关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关注专项资金。多数有专项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将部分业务招待费在专项资金中支出,从而掩饰其招待费总额。如某行政机关在2013年三项专项资金共计60多万元,仅招待费就列支了20多万元。

二是关注往来账目。还有部分单位从代收代付的资金中支出招待费用,没有统计在单位的招待费用总额中,如在审计某事业单位时发现,账面反映该单位公务接待费次数和数额都不大,但在该单位往来款中,确发现从下属单位收取的代收的学费中列支了大量的招待费。

三是关注会议费用。从审计情况看,有些单位将一些会议以外的接待费用混在会议费用中报销。某主管部门每年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工作会议,这些会议都在单位公务接待签单酒店召开。该单位就把大量的招待费列入会议费,隐瞒了招待费用的真实性。

四是关注食堂支出。现在不少单位都建有食堂,而食堂的费用都在单位经费中报销,食堂支出远远超过了本单位职工就餐的标准,这些费用大多数是以其他名义进行补助,如某乡镇2013年仅补助食堂费用就达80多万元,其中大多数就是公务接待费。

五是关注出租收入。不少单位往往有许多闲置的房屋,这些房屋出租后便用招待费抵冲房租收入,某市直机关单位有500多平方米房屋对外出租,但在审计中发现,该单位一直未在账簿中体现房租收入,在审计人员的追问下,单位才承认是招待费抵顶了房租。

六是关注下属单位。有下属单位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往往向下转移招待费用,掩饰其招待费总额。某机关有8个下属单位,既有事业单位,也有企业,而这些单位有的有食堂,有的有饭店,该主管部门就将单位公务接待轮流在下属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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