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司法考试培训再创佳绩 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民警突破2600余名
近日,全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全省公安机关共有531名民警达到合格分数线,获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具有国家法律执业资格民警达到2602名,占全省公安实有警力的2.6%,通过司法考试民警数量遥遥领先全国其它省份公安机关。
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把组织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提升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有力抓手,不断丰富促学促考载体,强力推进司法考试助考工作。在2013年通过司法考试民警突破2000人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共同努力,今年又有531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推进依法治警、建设法治公安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法律保障。
围绕厅党委提出的山东公安始终保持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地位的目标要求,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从提升执法主体法律素质入手,支持、鼓励和组织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学习培训,从组织层面上建章立制,强化引领;从个人层面上调动鼓励,强化激励机制,大力推动司法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初,人民公安报社第3期《动态清样》刊登“山东依托司法考试提升民警执法素质”的文章,介绍了我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各级公安机关以此为动力,认真落实领导指示,强力推进民警参加司法考试各项工作,超额完成2014年全省通过司法考试民警突破500人的既定目标,再创优异成绩。
为引领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司法考试工作,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现在公安基层重要执法岗位上都能有一个律师水准的民警,自2012年开始,省厅加大培训力度和经费投入,在今年省厅组织举办的第三期全省公安机关司法考试培训班中,207名学员参加考试,有171名通过,通过率达到82.6%,平均成绩为395.6分。
近日,徐珠宝同志对司法考试培训工作批示肯定,“很好,全省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民警超过2600人,占总警力的2.6%。来之不易,战之能胜。这支骨干力量必将在推进依法治警、建设法治公安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