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公布第二批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1.10.2014  11:55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近日,曹县将30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曹县自2012年开始启动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订工作,并于2012年11月份将28个单位的《裁量标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本轮《裁量标准》的制定,认真按照《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严格论证的基础上,规定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适用规则和适用程序,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分、量化,并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下发,比以往更规范、更全面、更细致,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

供稿: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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