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更透明 各级政府及部门回应重大舆情12万多次

04.05.2016  17:28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开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下称“报告”)。该报告是根据17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根据该报告披露的信息,过去一年,山东居民对信息公开的知情权看得更重,由此引发的民告官和给相关部门“差评”也在激增。

   【进步】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回应重大舆情12万多次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一环。对政府来说,要做好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舆情事件,在推进事件处理的同时借助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公开事实真相,解答群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

  报告中提及,我省先后对“平邑9.14事件”、“日照山海天海鲜排档纠纷”等多件重大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置回应。

  报告统计发现,201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123786次(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587次,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7390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22770次。

   【现状】公众认为信息还不够对称为知情权提起行政复议、诉讼两千多次

  “去年我想更多获取济南地铁建设的信息,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信息公开的申请,结果没有回音”,市民王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虽然政府部门在努力改善,但是“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还是存在”。

  记者梳理发现,去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说明公众对于知情权获得的渴望在增加,维权意识也在增强。

  报告中分析称,去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79件。其中,省政府及部门收到申请1952件,占受理总量的13%;17市收到申请13127件,占受理总量的8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信访举报、农村集体组织选举审计等方面。

  去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331件,同比增长54.2%;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716件,同比增长147%。也就是说,因为信息公开,“民告官”案例共有2000多件。

  另外,全省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举报199件,同比增长352%。

   【问题】转载上级政策挺积极 解读本级政策差点意思

  上述报告也分析了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指出,还有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机构、队伍、制度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和依申请公开不回复、不按时回复、回复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

  另外,有的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存在重复;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未设置高级检索功能,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有的未对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分类细化,公开展示水平不够高。

  “部分单位解读工作不够到位,网站‘政策解读’专栏转载上级解读内容多,对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少”,报告还提及,有的解读不及时,没有做到文件发布和解读同步;有的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有的对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回应的舆论热点,不能及时发布权威声音、解疑释惑、消除误解。”

  报告称,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环节信息公开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虽然公开草案但公开渠道较为单一,覆盖面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公开较少”。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公众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记者查阅《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发现,其中指明了相关路径。

  一般来说,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本单位的政府网站上全部公开。本单位尚未设立政府网站的,公众可以去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中查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其他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申请书。这其中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人能够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的,应当在申请书上载明。所以,申请信息公开时,您可以提前“做做功课”,这样申请效果更好一些。

  另外,行政机关可以设立接收申请的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集中接收申请窗口,这也是公众申请的途径之一。

   展望

   今后公布政策同时配发详细解读

  针对现状和问题,报告也为未来改善提出了解决方案。“强化重要文件出台前的草案公开,加大民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公开效果。”

  报告称,我省还将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机制要求,在政策文件公开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率。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专家学者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今后还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撰稿记者 梁赓 郑心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