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省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目前,省体育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项,分别是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36号),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如果您对我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联系电话:0531-66116625,传真:0531-8206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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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体育局办公室,邮编:250002
山东省体育局
2014年10月14日
山东省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前置条件 | |
1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1.《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通过)第六条:“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 省体育局 青少年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无 | |
2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1.《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国务院令第560号)第三十二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事业单位、 企业、社会 组织、公民 | 省体育局 办公室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