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实行“阶梯价” 分三个档两年一“更新”

06.11.2014  12:17

  近日,市物价局、房管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14个公租房小区租金标准通知。包括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等在内的14个公租房小区一改之前的“单一价”,都将实行阶梯价,按照我市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I、II、III类三个档。

  以西蒋峪为例,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月;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I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4.9元/平方米·月;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III类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6.9元/平方米·月。由于每个公租房项目所处的位置不同,租金差别也较大,位于长清区的乐天居公租房最低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只有1.6元,而位置较好的北刘新区最高租金每月每平方米约为13.9元。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5648元。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50%为17824元,60%为21389元。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租房租金按照租金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核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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