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公积金新政:政策细化才能起到有效作用
中国山东网10月24日讯 (记者 王晔)10月14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等。对此,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就公积金政策改革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现状:使用效率低 无法增值保值
李铁岗表示,目前的公积金体制尚不完全,如今公积金仍无法进行增值保值。对于管理,公积金应该具有市场化管理模式,由市场中具有基金管理运作能力的一些机构运作,才可能使公积金增值保值。
李铁岗说,公积金在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挪用现象,使公积金使用效率相对低一些。“许多地方政府对公积金不是以积极态度使用,都是积极的收而不是积极的放。”李铁岗说,这种做法导致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除此之外,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过多,包含许多繁琐的手续,也造成了使用效率较低的情况。
对于这次公积金政策改革,李铁岗称,从政策意愿和政策预期目标来说,对公积金广泛使用及使用效率提高起到一定作用;同时通过公积金来促进人们居住性用房起到积极作用。
新政:连缴6个月可申请房贷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相较之前的政策,《通知》中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李铁岗表示,这种提前政策,效果促进并不明显,交6个月公积金的人并没有多少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的使用是按照自己上交余额的一定的比例计算的,“交了6个月,看似时间缩短一半,但实际贷款数量不多。因此新政策对交6个月公积金的人来说效果并不明显,没有太大影响。”李铁岗说,这一改变,理论上是好的,但现实中不一定能发挥这种作用。
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的需求增多。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通知》表明,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这是比较好的改变,异地使用对于人们未来在不同地方使用公积金是个比较好的制度,这是一种创新性的制度,有一种改革在其中。”李铁岗分析说,但是政策缺少一些细节,不同地方公积金管理是不统一的,这种政策是否真的能在不同地方被确认,是否能够简便的实现这种政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李铁岗说,目前公积金联网还没有开通,信息量不完全明确,真正做到完全使用,中间需要许多证明手续,比较繁琐,这就将政策的作用抵消了。因此,简化手续,是公积金政策的统一工作标准。
除此之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_》(下文简称《条例》)规定,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知》要求,未按照《条例》规定调整到位的分支机构,要尽快纳入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筹使用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
对于这一规定,李铁岗分析,这是一种目标,不是一种政策。提高使用效率,这是所有资金必须具备的。“资金不去提高效率就没有其价值和意义,没有本质作用。”李铁岗说。
公积金政策细化才能起更多作用
“新政总体包含促进的东西,但是实施过程中应该有些细化的东西要去做。”李铁岗称。
就目前情况来看,存在一种现象,一部分人收入高,交了公积金并不使用,而另一部分人收入低,公积金少,有购房需求却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如果能够将公积金转移,使交的少的人能够安全使用,对社会来说是好事,也是富人支持穷人的购房计划。”李铁岗说,对于一些人来说,不用公积金贷款也能买很好的房子,但另一些人需要买房,由于公积金低,对买房起不到太大作用,这就是杯水车薪的效果,真正需要的人贷的少,而不需要的人却积累很多。
李铁岗表示,公积金还应该有个增值过程,对于工资高,存得多的人需要有个增值政策。“拿出来公积金让别人来用,应该有一定的报酬。”他说。
李铁岗说,对于公积金政策,还有一系列需要深化的改革和系统设计,只有将政策细化,公积金保障人们住房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才能起到更好作用,光通过这样几条政策改革,可能离目标有很大距离,这是一个推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