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李邦喜处长一行到枣庄、泰安调研工作

07.05.2015  12:53
来源: 时间:2015-05-07

 

4月20日-22日,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李邦喜处长、张满锋科长到枣庄、泰安两市调研公证工作。调研期间,李邦喜处长一行先后到峄城公证处、兴鲁公证处、山亭公证处、滕州市公证处、宁阳县公证处和肥城市公证处进行考察,并在枣庄、泰安召开了5个座谈会,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公证机构分类改革、工资绩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建立情况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李邦喜处长传达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何敏在山东调研期间的谈话要点,对枣庄、泰安两市近年来的公证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各公证处呈现出的特色和亮点工作给予赞扬。 座谈会上,李邦喜处长指出,公证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根据有关规定,我省自收自支性质的公证处已整体划入公益三类,要积极探索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税务登记照章纳税。工资分配奖励制度要继续坚持。他强调,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公证处如何能够在现有条件下吸引人、留住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寻求突破口,特别是在聘用制人员的待遇问题上做文章,同时加强编制内的人员管理,把各项制度利用好,落实好,少一点牢骚,多一些精气神,不断提升公证员的责任心和职业尊荣感。要培养业务和理论双过硬的公证员,业务上拿得起来,工作理论研究上有见地。 要全力谋发展,没有业务量作支撑、没有职能作用的真正发挥作保证,公证就不会进入领导关注的视野,也不会得到老百姓的信赖和选择,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归根到底还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各公证处要在开辟证源上用足力气,着力开拓金融、房地产等新的领域,攻坚克难,推动业务大发展。要增强做好公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越是在最困难时越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在发展中解决问题,赢得时间、赢得空间。公证制度既有公权力的一面又有市场的一面,具有社会公益性,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在批量公证弱化减少的情况下,要顶住压力继续开拓新的证源,现有涉外公证业务稳定,民事公证相对稳定,业务发展的变量还是在经济公证上,要学习兰山公证处等其他处发展金融业务的经验做法,在经济公证上求突破。 要继续承担社会责任,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坚持对遗嘱、小额遗产继承等公证优先受理、优先调查取证、优先出具公证书,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要尽量办理法律援助,增强公证工作的公益性。对行动不便的老人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遭受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要主动介入,第一时间进行证据保全;对申请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讨薪维权的农民工要优先服务。 李邦喜处长还对座谈中大家提到的公证体制改革、公证处信息化建设、公证员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他最后表示将梳理归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思路,向更高层面反映汇报好基层公证工作的困难和需求,努力为全省公证事业发展争取更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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