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严把“三关”提升土地整治质量

07.11.2014  16:48
    近年来,兰陵县立足土地整治工作的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从严把“监理关、部门监管关、群众监督关”入手,来提升土地整治质量。严把监理关。监理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整改落实,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部门监管关。对土地整治项目县里从国土、水利、交通、农业等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巡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刻下达整改督促通知书,限期整改。严把群众监督关。从土地整治项目所在村庄的党员和干部群众中抽调人员作为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长期进驻工地,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土地整治质量。(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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