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取缔一处非法炼铅窝点

12.11.2015  13:18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兰陵报道 山东省兰陵县环保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兰陵县矿坑镇南坡村一座废弃砖厂内有人非法炼铅。

  接到举报后,兰陵县环保局迅速与兰陵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联系并赶到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杜某等控制,当场收缴大量已拆解的废旧电瓶(主要是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的旧电瓶)和未出售的2吨成品铅锭。

  记者了解到,这一非法冶炼窝点设备简陋,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只有一台高温熔炉和相应的铅块模具。

  按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从事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的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犯罪嫌疑人杜某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收购废旧电瓶非法炼铅,而这些废旧电瓶都是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在不具备相关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非法炼铅,对当地的空气、土壤、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目前,杜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