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城管(园林、规划)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月20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通报全省森林防火情况,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季缃绮副省长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自2016年11月进入防火期以来,全省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但2月中旬以来,气温回升、风势较强,火险系数较高,森林火灾隐患较为突出,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枣庄市峄城区、济南市长清区和烟台市开发区连续发生3起森林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护好风景名胜区林木植被资源。
二、强化风景名胜区火灾预防。按照“因险而动、因害设防”的要求,购置、储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器材,落实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下的防范扑救措施。结合春季造林绿化和植被修复,在重点地段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和林火阻隔带,构建林火阻隔体系。严格景区的用火管理,在防火管制期,严禁在防火管制区内的一切野外用火。组建防火巡逻队,对林区、草地、古树名木、宗教场所、油库等重要地域和单位开展不间断的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要定期限、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消除。
三、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演练。要联合气象部门,在高火险天气时段,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网站和相关媒体,提前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在景区主要出入口、游客集散地、重要防火点等区域悬挂、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导游讲解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科学扑救和安全避险等防火知识。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防火责任。各地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防火责任制,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风景名胜区防火安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