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台湾艺人到山东剧院演出的批复

18.03.2016  16:03

山东省演出公司:

  你单位关于邀请台湾艺人到山东剧院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邀请台湾艺人许经纶,于2016年6月10日在山东剧院举办演出活动。演出期间的演出费用由山东省演出公司承担。

  演员演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依法纳税;演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演出安全。

  济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3月18日

 

  (演出联系人:杨慧 联系方式:0531-86060628)

 

  抄送:济南市文广新局、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公安局、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