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儒学研究高端人才的公告

13.04.2015  12:4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指示,加强儒学研究和传播,打造儒学人才高地,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面向海内外引进儒学研究高端人才。

  一、引进对象

  在海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研究机构长期从事儒学研究和传播的高端人才。学术研究方向为:儒家思想的当代价值,儒家思想的世界价值和世界传播,传统文化与当代价值观念,孔子思想及其历代影响,礼乐文化研究,儒学经典研究,儒学文献研究,孔子与早期儒学研究等。

  二、人选条件

  (一)儒学大家

  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热心儒学传播,具有国际影响力,能够策划组织儒学方面的国际会议、论坛等活动。

  (二)泰山学者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儒学相关成果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4、在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主持过儒学相关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省部级重点社科项目或海外重大社科项目。

  (三)尼山学者

  1、全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兼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参与过儒学相关的国家级社科项目、省部级重点社科项目或海外重大项目。

  三、引进方式

  1、全职引进。由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曲阜师范大学等济宁市内的高等学校、儒学相关研究机构全职聘用。

  由山东省内其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全职聘用,同时与济宁市内的高等学校、儒学相关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合同,每年到济宁工作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省级全职引进政策待遇。

  2、兼职引进。与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曲阜师范大学等济宁市内的高等学校、儒学相关研究机构签订合作合同,每年到济宁工作2个月以上。

  四、政策待遇

  (一)儒学大家

  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山东省和济宁市共同确定支持政策和待遇。

  (二)泰山学者

  1、省财政在五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位泰山学者全职人选200万元经费支持,每位泰山学者兼职人选100万元经费支持。

  2、泰山学者牵头的项目、平台优先列入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或平台支持范围。全职引进的泰山学者及团队核心成员,可按有关规定,随时办理进人手续。事业单位在岗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泰山学者,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泰山学者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享受省级高层次人才待遇。

  4、济宁市对本市全职引进的泰山学者,首聘期年薪40万元,五年提供5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50万元购房补贴,配备2—3人的学术团队;对兼职引进的泰山学者,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提供每月5万元生活津贴,五年提供25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周转住房,配备2—3人的学术团队。

  (三)尼山学者

  1、济宁市对尼山学者全职人选,实行灵活薪酬待遇,每年最高40万元,五年提供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配备2—3人的学术团队。

  2、济宁市对尼山学者兼职人选,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提供每月最高5万元生活津贴,五年提供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周转住房,配备2—3人的学术团队。

  3、济宁市在医疗保健、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

  五、引进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填写信息登记表(在“人才山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rcsd.gov.cn),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至济宁市委组织部。

  2、遴选确定。儒学大家、泰山学者的遴选工作,由济宁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报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论证;尼山学者的遴选工作,由济宁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3、签定合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选签订聘用合同或合作合同,聘期一般不少于5年。

  政策咨询:山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82907796。

  联系接洽:山东省济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7—2967006,400—0537—5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5号,邮编:272045。
 

  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