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01.09.2016 17:10
本文来源: 文化厅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姜琳)经国务院同意,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也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包括通过再贷款、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要求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发展绿色保险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按程序推动制订和修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支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推动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同时,还要求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继续在二十国集团(G20)框架下推动全球形成共同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
本文来源: 文化厅
01.09.2016 17:10
刘家义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担当作为好书记”“干事创业好班子”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
文化厅
刘家义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
山东服务保障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