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办税平台升级的通知
广大纳税人:
根据近期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山东省国税局对网上办税平台进行了升级,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等申报功能调整,7月1日正式启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3号),一般纳税人申报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所得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31号),启用2015版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附1-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附1-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
三、消费税申报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32号),在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第35号),启用新《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30号),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在应用中发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获取支持,电话:9600565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