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局系统省级(省直)文明单位的通知
关于通报表彰局系统2015年度省级(省直)文明单位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
2015年,局系统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我局十三运周期中心任务,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根据省直文明委复查2014年度省级(省直)文明单位和申报2015年度省级(省直)文明单位的要求,省体育局机关党委对局系统省级(省直)文明单位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将考察结果上报省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办。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5〕19号),省体育局、省体育训练中心、省体育中心、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省武术院、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继续被授予“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新授予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通报》(鲁直文明委〔2015〕6号),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省青岛体育训练中心、省威海体育训练中心、省烟台体育训练中心、省聊城体育训练中心继续被授予“2015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同意省体育局部分直属单位纳入局机关文明创建管理范围的批复》(鲁直文明委〔2015〕44号),省体育总会秘书处、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健身气功运动管理中心、体育人才服务中心、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纳入局机关文明创建管理范围,享受省体育局机关所获得的相应荣誉称号。
同时,省体育科学研究中心、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省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省拳击运动管理中心、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省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等12个单位,纳入省体育训练中心文明创建管理范围,享受省体育训练中心所获得的相应荣誉称号。同时注销以上12个单位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继续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更大成绩,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促进体育强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