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纪委通报5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近期,山东省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峡山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原负责人张锡亮,不正确履行医疗基金报销审核业务的监管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医疗基金被骗取。同时,调查发现其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5月,张锡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坊子区畜牧局原副局长马贤春,明知某食品有限公司私自填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伪造,仍同意并安排他人在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加盖检疫专用章。后该食品有限公司利用伪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骗取政府活禽加工补助。2016年5月,马贤春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高密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原科长张从波,在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初审、初核、初验职责,致使某公司违法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2月,张从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昌乐县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王振昌,在对某公司办理水资源费征收业务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该公司实际用水量进行调查核实,致使该公司少缴纳水资源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15年12月,王振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司法机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临朐县市场监管局辛寨执法中队负责人巨荣江,在对辖区内诊所开展药品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对检查发现的部分违规诊所,在未向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对当事人采取分期缴纳罚款方式进行处罚。2016年1月,巨荣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点区域和部位,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对“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