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地方财政承压 存在空账运营风险

17.01.2015  10:05

    历经多年讨论的养老双轨制改革终于在2015年年初破局,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

  根据该《决定》的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一边负担“老人”的退休金,一边给“中人”和“新人”缴费,不仅加大了地方财政压力,也要小心出现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运行近20年的结果—3万亿元的个人账户空账情况,改革对地方财政将是极大的考验。   地方财政“承压”   在2015年1月14日下午,《决定》对外公布的同时,北京下属各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在参加有关该《决定》的电话会议。   “现在只是传达了,还没有具体的要求到我们这里。”北京一位政府部门的财务人员向记者表示,“同时,也没有涨工资调整的通知到达财务。”   在《决定》对外公布的同时,改革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在焦急地等待改革的结果出炉。   “如果改革是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水平,那么改革肯定推行不下去,所以,改革后养老金水平不会下降。”参与《决定》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该人士同时表示,“《决定》实施过程中,会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压力。”   《决定》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这个20%是政府需要拨款才能缴纳的,地方财政压力会很大。”前述人士表示。   有数据显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而政府财政在继续负担“老人”的退休金,一边给“中人”和“新人”缴费。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中显示,2013年各个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档期结余率中,老工业基地黑龙江为-4.78%,即严重收不抵支,当期结余为-40.43亿元。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中,单位缴纳20%的比例将进一步加剧政府的财政负担。   针对这一状况,《决定》指出,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   所谓转移支付,是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中,弥补区域差异的重要手段。   空账运营风险   机关事业单位一旦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发生的状况也可以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的状况。   “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办法、新人新办法”,就意味着财政一边负担“老人”的退休金,一边给“中人”和“新人”缴费,“这与1997年建立现行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时一样,会出现转轨成本。看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运行近20年的结果—3万亿元的个人账户空账,就可想象此次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必定会是空账运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盈华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空账运行并不可怕,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会留下很多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曾经参与中国养老问题的顶层设计研究。   “在资本市场还有待完善的时候,空账运行可能还是好事。”   但是,对于个人而言,“空账运行是账户所有人损失投资收益,这个投资收益在复利和几十年参保期的情况下,会成长为数量可观的养老资产,如果不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入,所谓‘统账结合’的‘账’就毫无意义了。”   而如果维护个人利益的话,“必须确定合理的记账利率。这个记账利率应当是考虑了经济增长率、人口增长率等多个因素,因为从理论上讲,长期和稳态经济中,投资收益率是接近经济增长率的。记账利率是此次‘并轨’亟须解决的头等大事。”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爱育华妇儿医院时就对北京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北京市现在的人均GDP水平已在1.5万美元以上,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北京市已经是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北京国资有限公司表示,“因此,在做资本规划的时候,一定要超前。”   此外,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企业职工“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测算,我国的社保缴费率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的4.6倍。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也处在较高水平上。   曾有专家表示,“之所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较高,是因为,我们这一代人正在经历转轨时期,需要我们的缴费弥补上一代人养老保险空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