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冒充警察入室抢劫 法庭自称帮哥们赚钱
90后男子于洋(化名)在朋友李建(化名)的怂恿下铤而走险,冒充警察以揭发被害人从事非法电话销售保健品为由入室抢劫。随后,检察院以于洋涉嫌抢劫罪,张华涉嫌敲诈勒索罪分别对两人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警察”携带手铐入室抢劫
昨天上午,24岁的于洋和22岁的张华被带进法庭。两人都是河北人,案发前无业。
检方指控称,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22日期间,被告人于洋与李建、被告人张华与李建分别预谋冒充警察以揭发从事非法活动为要挟,向被害人董某、周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2015年9月20日上午,李建安排两名并不知情的保安与冒充警察的被告人于洋一道,携带手铐进入房山区窦店某小区,闯入被害人董某家中,将董某、周某用手铐控制后,抢走董某现金人民币2000元以及两受害人的手机、电脑、车钥匙等财物。
据了解,案发后,于洋被警方抓获,张华主动自首,李建潜逃。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案发现场提取的玉溪牌烟蒂四枚均系被告人于洋所留。
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电脑等总价值近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洋冒充民警入户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张华的刑事责任。
希望帮好哥们儿赚点钱花
对于检方的指控,张华认罪,但于洋对指控罪名提出异议,称检察机关指控的涉案物品自己并没有拿走,而是事后警察带自己指认现场时在被害人家中找到的。此外,自己并没有和李建预谋商议,只是按照李建的交代去吓唬受害人,让其拿钱。
于洋还称,李建是自己的一个朋友,自己只是出于哥们儿义气,从帮助好哥们儿的立场出发,希望帮助好哥们儿赚点钱花。
“他让我冒充民警吓唬董某,以董某违法为由让他出20万元私了。李建说董某胆子小,一吓唬肯定会给钱。我一开始没答应,但李建找了我四五次,每次都是站在帮他一把的角度上跟我说,还答应事后给我1万元,我最后才答应。”
受害人挣脱手铐跳窗逃跑被摔伤
于洋称,李建事先从网上买了两副手铐,为了保险起见,防止董某反抗,李建又从一个小区找了两个并不知情的保安,作案前,李某曾带着几人去董某家附近踩点。
“事发当天中午,对方开门,我们就冲了进去,我说是派出所的,然后我让两个保安走了,随后询问他们的姓名、家庭情况等。”
于洋说,为了不让董某跟外界联系,他让董某将随身物品放在桌子上。一个小时后,于洋说自己很害怕,决定离开时,他将书包放在了床的夹层里,又将董某、周某铐在暖气上。后来,董某挣脱手铐想从窗户出去,没想到掉了下去摔伤了。
“我想去自首,可是李建不让。我不知道事情会发展到这种程度,当时只是帮忙,并没想到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庭审最后,于洋这样陈述。昨天上午,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