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人口进城新利好:落户、保障、不动地!

31.08.2016  14:32
8月30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4号文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意见》聚焦促进实现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其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市民化“三个市民化”的实际问题,在就业、医保、养老、子女教育等备受关注的方面都给出非常有针对性的保障政策,为农业人口“进城”准备好“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