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高我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水平,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08]5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16年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续建项目
(一)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续建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已经下文认定的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
2、2014年之前开工建设的中心,其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的;2015年开工建设的中心,必须已完成土建工程的;
3、申报单位要求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经济实力较强,农业科技示范户建设扎实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进村入户;
4、申请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万元。
5、示范培训中心建设必须符合《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或取消立项资格
1、项目建设已经扶持三次的;
2、项目虽已立项,但建设速度慢,没有按照进度要求完成;
3、中心建设后,在农业科技推广能力上没有发挥明显效果;
4、未按市局检查组项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的;
5、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挪用、占用项目经费的单位。
二、现代农业科技培训工程项目
(一)培训对象与培训内容
1、农业科技专家培训
培训对象:市农业局认定的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和专家助理。
培训内容:围绕农业科技创新、生物质产业、现代农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色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产品加工及产后处理、食品安全与绿色产品认证、新农村建设、农技推广法等,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培训。
培训100人次,培训3-5天,每人每天补助经费400元。
2、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市局各单位、各县(市)区农业、蔬菜、农机、水产和乡镇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根据当地生产实际,结合主导产业、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施以及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开展农技推广法、农业政策法规培训。
培训400人次,培训2-3天,每人每天补助经费400元。
3、农业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面向县(市)区、乡镇对口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与专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等。
培训800人次,培训3-4天,每天补助经费400元。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培训对象: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农业特色品牌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户、农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内容:围绕经济效益比较好的蔬菜、食用菌、瓜果等特色专业、特色产业,针对有技术需求的农民开展培训,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常规的作物不列为培训内容。每个培训班最多50人,一个培训机构每个培训专业最多2个班。
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次,培训3-5天(分3-5次培训),每人每天补助费用150元。
5、“一二三四”农民培训工程
按照市农广校制定的“一二三四”农民计划,培训1000人次,每次2-3天,每天补助经费400元。
(二)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授课、论坛讲座、生产实践、异地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质量。
(三)申报资格
1、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各级农广校、农机校等。
2、具备承担农民培训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现场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3、有相对稳定的招生渠道,有较大规模的学员组织能力。
4、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
(四)几点要求
1、上述的各类培训,每班最多50人。培训方案中要详细写明每个培训班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2、去年已经参加过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培训班的农民,今年不能再参加培训。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内容要有创新,去年已经培训过的内容,今年原则上不能再重复。
4、项目申报书写格式,详见现代农业科技培训项目申报书。同时,申报单位还要填写《2016年济南市现代农业科技培训任务表》,各县区汇总后连同培训项目申报书一同申报。
三、“双推”计划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济南市农业科技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并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课题组人数及主要成员应符合《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②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所从事的专业应和申报项目内容相符。
2.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立项资格
①承担 2015年度“双推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目前仍没有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
②近几年承担“双推”项目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没有取得明显效果的。
③近几年承担“双推”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实施的。
④没有按计划管理要求提交各种进度报表、总结的。
⑤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出现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的单位。
⑥与以往支持的项目类似并无创新的。
(二)支持重点
1、近几年实施“双推”项目筛选出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2、粮棉经果渔机等优势主导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
3、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的项目。
4、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示范推广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已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承担市“双推计划”项目单位,再次申报时要在“四田”安排的基础上侧重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培训和推广。
2、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若项目需要自筹资金,应在申报书“经费预算”中按照经费来源分别说明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用途。
四、甘薯三级繁育体系及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内容
1、支持甘薯种苗企业甘薯脱毒种苗一、二级种苗隔离网室建设。
2、甘薯种苗推广补贴。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必须是从事甘薯脱毒种苗,且是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要有一定的甘薯脱毒种苗培育和生产基础。
3、必须设施条件完备、运作管理规范、群众普遍认可、带动能力较强,并且要有一定的推广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到2016年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申报书。申报书文本格式在济南市农业局网站(www.jnny.cn)“科技教育”栏目查询和下载。
②汇总表。以县市区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局属部门以申报单位汇总。汇总表格式及填写样本见附件。
2、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封面用小二号仿宋字体,其他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不够可加附页,用A4纸打印。用浅黄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
(三)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发局、蔬菜中心、农机局、水产主管局、高新区农服中心)、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不与申报书合并装订。局属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农业局。
六、组织管理
1.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发局、蔬菜中心、农机局、水产主管局、高新区农服中心)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及申报。市局局属单位直接报科技处。
2.评审。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管理办法》(济农发[2008]90号)、《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济农发[2008]126号)等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考察和确定。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计划,市农业局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市农业局科技处 66609145
市农业局财务审计处 66609132
市财政局农业处 66603798
科技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汇总表格式及填写样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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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科技示范培训中心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双推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双推项目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浏览该附件:种苗产业振兴申报书.doc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