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06.11.2015  10:31

 

      2015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要求,着眼农业现代化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改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一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中,突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综合治理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和各项措施投入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亩均投资标准。为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入上限标准由1300元提高至1500元,增幅15.4%,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建设需求,进一步适当提升投入标准。       三是简政放权,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从今年起,将土地治理项目评审权限,下放给市级农发机构,进一步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农发项目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创新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3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试点,探索对国有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贴息和补助两种支持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