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部和省财政厅棉花项目测产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鲁农棉字〔2015〕5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做好农业部和省财政厅
棉花项目测产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项目承担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棉办):
今年,省棉技站和各项目县(市、区)共同承担了农业部高产创建、轻简育苗移栽及省财政厅2014-2015年度棉花技术推广项目。为搞好项目实施,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使用增产技术,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就做好测产验收及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产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15日前后对项目进行测产,并将自测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20日前报省棉技站、市主管单位;市主管部门9月25前对项目进行复测验收,并及时将复测结果报省站;省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产量复测。轻简育苗和财政推广项目田间测产可参照高产创建万亩片测产办法。
二、全面总结
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搞好年终总结。主要包括任务落实、技术措施、工作创新、实施成效、资金使用、影像资料等,并将总结材料于11月10日以前报省棉技站。
各市、项目承担县(市、区)接通知后,要认真落实,扎实工作,确保项目测产验收、总结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名单
1.2015年承担棉花高产创建项目县(市、区)(略)。
2.2015年农业部《棉花轻简育苗移栽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嘉祥县,菏泽市巨野县、成武县、单县。
3.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抗虫棉超高产模式化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垦利县、聊城市高唐县。
4.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棉花轻简化生产关键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滨州市无棣县。
5.2014年度省财政支持《盐碱地棉花丰产栽培技术》项目承担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滨州市沾化县、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人:徐勤青、于谦林
电话:0531-82389802、67866315
传真:0531-8238980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棉花高产创建项目测产验收办法
2.2014-2015年棉花项目测产验收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2015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为规范棉花高产创建测产程序、测产方法、项目验收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棉花高产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要求,突出标准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阳光操作,确保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全省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1.分级测产。省、市、县三级分层次进行测产,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全省测产验收工作,并对测产结果负责。
2.科学选点。省、市、县三级测产均要选择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和万亩示范片有代表性的区域、有代表性的地块和有代表性样点进行测产,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3.统一标准。实行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相结合,统一标准,规范运作。
二、测产程序
(一)县级自测。9月10日后,各项目县(市、区)组织技术人员对高产创建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进行理论测产,并将测产结果按附表要求如实填写上报市农业局(农委),市农业局(农委)统一汇总后报省厅。
(二)市级复测。各市农业局(农委)对各项目县(市、区)自测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9月15日后,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全市棉花高产创建进行复测,于9月20日前上报复测数据,并保存测产有关资料备验。同时,根据复测结果,推荐产量水平较高的1-2处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报请省厅抽测。
(三)省级抽测验收。根据各市推荐,省厅组织专家,采取抽测验收的办法审定核实市级复测结果。同时,选择产量在全省最高的1-2个示范片申请部级测产。
(四)结果认定。省厅对各市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上报农业部。
(五)信息发布。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由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进行统一发布。在部、省未发布之前,有关市、县(市、区)不得自行对外发布。
三、各级测产方法
(一)县级自测
县级自测内容主要包括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和万亩示范片测产,整建制推进乡镇和辐射带动田测产等。
1.专家组组成。县(市、区)自测专家组由5人以上组成,组成人员由县(市、区)农业局(棉办)自行确定,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2.取样方法和样点数量。每个万亩示范片随机抽取10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2户的棉田作为样本田。每个样本田抽取3-5个样点,样本田面积大于10亩(含10亩)的取5个样点,小于10亩的取3个样点。3点取样采用对角线法,5点取样采用梅花形法。百亩示范方每20亩抽取一块棉田;10亩高产攻关田采用梅花形取样法或不少于5个取样点。
3.调查测定方法。
(1)行距测定:每块棉田取11行测量行距,计算平均行距,记录表内。
(2)株距测定:每个样点中随机选取1行的21株测量株距,计算平均株距,记录表内。
(3)铃数调查:杂交棉在株距测定的21株中连续选10株,常规棉连续选20株(或调查6.67m2),分别调查青成铃、幼铃、絮铃、烂铃,计算成铃数,记录表内。
(4)棉铃分类标准:直径大于2厘米的铃为青成铃,直径小于2厘米的铃为幼铃,铃壳开裂3毫米以上的铃为絮铃,棉铃变黑僵的为烂铃。
4.产量计算方法。
(1)单铃重(克):按品种介绍数据。
(2)衣分(%):按品种介绍数据。
(3)产量计算:
①收获密度(株/亩)=667m2/(平均行距(米)×平均株距(米))。
②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青成铃数+絮铃数+1/3幼铃数+1/2烂铃数。
③籽棉亩产量(公斤/亩)=收获密度(株/亩)×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单铃重(克/铃)/1000×校正系数(85%)。
④皮棉亩产量(公斤/亩)=籽棉亩产量(公斤/亩)×衣分(%)。
5.棉株生长有关数据调查。各样点内连续选取10株有代表性棉花,测定株高、果枝数、果节数、果枝始节等性状等,以平均数记录表内。
6.实收棉田要求。准备省、部级复测验收的十亩攻关田不能过早拾花,保证测产验收时测数、取样。测产验收后,做好单独实收计量工作,并形成实收产量报告。
7.整建制推进乡镇测产和乡镇面积产量确定。
(1)整建制推进乡镇高产创建田测产。整建制推进乡镇高产创建田测产以万亩示范片为单位,每个乡镇创建的3个万亩示范片,分别测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和万亩示范片。
(2)高产创建整建制乡镇面积、产量确定。整乡镇的棉花面积、产量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数据出来前按测产数。测产由县级自测,根据乡镇面积大小确定测定棉田数,要按一、二、三类,每类不少于3块棉田。
8.高产创建辐射带动区测产。辐射带动区是我省为扩大示范带动作用制定的目标。按每个示范片实际带动的面积对其进行测产,由县级自测,市级审核认定,面积、产量单独统计。可根据面积大小确定测定棉田数,按一、二、三类,每类不少于3块棉田。
(二)市级复测
1.专家组组成。市复测验收专家组以属地科研、教学、推广部门专家为主,5人以上相关专家组成,可邀请省棉花专家顾问团、国家和省棉花产业体系相关专家参加。
2.取样方法和数量。十亩攻关田,采用梅花形或对角线取样法取5个样点;百亩示范方,以30-50亩为一个测产单元,共分成2-3个单元,每个单元按3点取样,共6-9点;万亩示范片:以2000亩为一单元,共分成5个单元。每个单元随机取3点,共15点。十亩攻关田的数据不能与百亩方、万亩片的数据混用。
3.棉铃采样并铃重、衣分测定。万亩示范片和高产攻关田各从测产棉田中,连续选取棉株并依次收取100个棉铃,注明测产样点编号后,统一测定铃重、衣分和纤维品质,并将测定结果报省厅。
4.测产验收结果确认。复测结果与自测结果相差不超过5%时,承认自测结果有效;结果相差5%-10%时,采用两者的平均数;相差10%以上时,以复测结果为准。
(三)省级抽测
1.专家组组成。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科研、教学、推广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国家或省棉花产业体系栽培专家组成员担任,测产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收工作。
2.测产步骤。专家组听取高产创建示范县农业部门汇报高产创建、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方面情况,并查阅高产创建有关档案和资料。根据汇报情况和档案记载,专家组制定测产验收工作方案,确定取样方法、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根据测产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实地测产验收,并计算产量结果。
3.汇总认定。专家组对测产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核认定。
4.出具报告。测产结束后,专家组向省厅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四、档案验收内容
项目实施档案包括万亩示范片所在乡镇、村、户情况,实施的过程中的工作、技术资料,整建制推进乡镇有关情况等。
1.万亩示范片所在乡镇、村组和农户情况。包括棉花品种、面积和分布示意图、展示板图片。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献资料。包括10亩攻关田、万亩示范片棉田土壤肥力基本情况,棉花生长发育调查、棉花生长期间的气象资料;采取的主要工作和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有关项目培训、宣传报道内容等。
3.整建制推进乡镇。整建制推进乡镇,要按3个万亩示范片和整个乡镇情况分别上报村组和农户情况。
五、经费使用验收
今年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把经费使用情况作为验收内容,市和省级在测产验收工作中,要对县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项目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项目县(市、区)要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分项列表,随工作总结一同报省厅。
六、工作技术总结
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技术考察结果和测产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编写项目实施总结,并总结形成一套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十亩棉花亩产皮棉150公斤、百亩亩产125公斤和万亩亩产100公斤的技术操作规程,连同有关试验、万亩片分布示意图于11月15日前报省厅。
七、绩效考评
按照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市要结合产量复测对项目县(市、区)棉花高产创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各县(市、区)得分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厅。
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是项目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的主要依据,测产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1.2015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汇总上报表(共3份表)
2.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基本信息表
3.棉花主推品种铃重、衣分情况表
鲁农棉字【2015】5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