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样本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04.01.2015  21:22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产业字〔2014〕38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样本企业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4〕16号)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和农产品加工业年度统计数据汇总工作的通知》(农加规函〔2014〕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任务

  填报单位为上报的样本企业。调查内容为企业基本信息、加工企业经营情况、加工企业景气情况。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表首次必须填报完整,后续无变化可不填写;加工企业经营情况和景气情况,按照填报时间和人员要求准确填报。

  二、填报时间

  2014年度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的填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日。

  各季度数据填报时间按照《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监测调查表填报时间》(详见附件)要求执行。

  三、数据填报

  统计数据由样本企业通过IE浏览器,登陆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年度统计分析系统( http://njgjc.app.gov.cn )进行网上报送。其中,企业经营情况调查数据自动进入年度(季度)统计数据汇总系统,各级农业部门用户进行审核并上报;企业景气调查数据采取直报方式,各级农业部门用户具有查询功能,无需审核上报,区县用户可对数据进行驳回。系统使用说明可登录系统下载。

  四、其他要求

  1.开展企业景气调查,对实时掌握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督促样本企业按照填报时间要求,扎实开展企业经营情况调查和企业景气调查上报工作。

  2.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系统样本企业名单请登录山东农业产业化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下载。企业首次登陆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3.系统填报问题,请与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加工所冯伟(010-65919287)及软件公司卢方美(13969178259)联系。

  联系人:张同政

  电话:0531-6786616

  附件: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监测调查表填报时间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监测调查表填报时间

报送时间

填报内容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备注

1月1日-10日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经营情况年度调查表

年报

样本企业

首次必须填写完整,后续无变化可不填写

3月10日-15日

1季度企业景气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填报人是企业负责人

4月1日-10日

第一季度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累计数

6月10日-15日

2季度企业景气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填报人是企业负责人

7月1日-10日

上半年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累计数

9月10日-15日

3季度企业景气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填报人是企业负责人

10月1日-10日

前三季度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累计数

11月1日-20日

全年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预报

季报

样本企业

累计数

12月10日-15日

4季度企业景气调查表

季报

样本企业

填报人是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