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11.12.2014  16:32
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4〕56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2月份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情况。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包括“双百整治”行动、“一节一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查四看”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农资打假情况。

  (四)市县检测机构建设及考核认证情况。

  (五)标准化基地建设及“三品一标”发展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情况。

  (七)培训指导及宣传报道情况。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情况。

  二、督导检查方法

  (一)听取工作汇报。

  (二)查阅市县两级工作档案资料(县级档案资料集中到市里)。

  (三)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原则上辖6个以下县(市、区)的市,抽查1个县(市、区)。6个(包括6个)以上的,抽查2个(市、区)。具体名单由省督导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督导检查时间

  12月15日至28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确定。

  四、督导检查分组

  本次督导检查分8个组,分别由厅领导及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环能总站、省农业信息中心、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农药检定所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密切配合、精心安排,确保实效。

  (二)各市要根据督查内容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认真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并认真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各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重点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帮助基层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写出督查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 系 人:朱禹震 韩 璐

  联系电话:0531-82352977、823586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督导检查分组情况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2月11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