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组建山寨政府获刑 村民相信她能搭上潘基文

11.09.2014  10:41

 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私刻相关公章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2013年秋,在河南省邓州市一条小巷的出租屋内,45岁的农妇张海新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暂设三个乡镇“政府”,并分别刻制“公章”。接着,张海新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和任命通知书等20多份。

  今年6月27日,张海新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她上诉后,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经不开庭审理,在8月的一天裁定维持原判。因法院未依法通知,她的辩护律师直到9月3日才获知二审结果。

  如果没有大的反转,张海新还得在高墙之内再待1年多,以服完剩余的刑期。在该案的审理中,她一直不认罪。按照她的辩称,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在过去的4年中,她从乡政府大院一直上访到国家部委,散尽家财、债台高筑却一无所获。

  吴楠忘不了,2009年夏天一个很热的上午,母亲张海新拉着一辆架子车,上边堆着床和锅碗瓢勺,从15里外的蒋庄拉到邓州市区。吴楠4岁的弟弟坐在架子车上,头上撑着一把旧伞,被晒得迷迷糊糊。

  当时,吴楠在邓州城区四初中读初一。期末考试临近,她却闹着不想上学。张海新一急之下,就关掉了家里的饭店,到城里陪护女儿。在农业银行大楼旁的一条胡同内,张海新找到了一间出租屋。

  小学四年级就辍学的张海新,一直期望女儿能考上大学。在一审宣判后会见律师时,她最关心的是女儿的高考成绩。她并不知道,因为她吃了官司,吴楠的身份证被拖延办理,没有赶上报考。吴楠今年18岁,在家里排行老二,因为拖欠超生罚款而一直没有户籍。

  2013年11月29日上午,包括接生婆在内的5个见证人在派出所为吴楠作证。下午,张海新就在县城的出租屋内被抓。在那间屋子内,她自设了“邓州市政府办公室”,利用私刻的政府、检察院和乡政府的公章,下发了数十份“公文”。她自称获得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授权,公章也在神秘人物处备过案。

  “中央有人”

  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吴楠有点烦母亲一头扎进官司,她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十几万元外债。从2013年上半年起,她家就开始拖欠房租。

  对那些隔三岔五登门求助的上访者,吴楠很难提起多少好感。去年有一天,她跟母亲吵了一架,警告说,“你今年告状再赢不了,我就把你的法律书全撕了。”

  张海新没多说,算是默认了这个约定。进入2013年之后,她谈起维权,口气越来越自信,很多人都相信她“上边有人”。在求助者面前,她踢踏着拖鞋,从杂乱的书架上翻出某本法律法规,粗声大气地宣讲,不时破口大骂贪官。

  这一年夏天,张海新又买了一张褐色的办公桌,放在出租屋内,桌面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复印机。旁边的书架上,塞着《一本书读懂土地法》、《行政公文写作一点通》、《领导干部不得不读的精彩演讲》之类的数十本书籍,这些东西让她显得更加权威。

  她最忠实的追随者,就是她家所在的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6组。村民刘金兰至今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跟潘基文也能搭上线”。她的维权伙伴王良双说,张海新虽然性格泼辣,但一到维权时,就显得很专业。“她哪一天几点几分跟哪个部门打了一个电话,都必须记在笔记本上。她说这是上级的要求。”

  王良双认为,张海新的言行很像在对人进行“洗脑”。前提是,那些追随者都已走投无路。

  也不是没人怀疑过。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廖春洲第一次见张海新时,听她张口闭口“老百姓就得监督政府”,有点泄气:“这不是胡扯吗?”

  文渠乡汤庄村村干部肖玉明,也是追随者之一。2013年10月,肖玉明看到张海新拿出“邓州市政府”和“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章,“她说是中央特批她保存,备过案,专门给老百姓办事用。”肖玉明从1985年就开始在村委会混,很难相信这套说辞。

  怀疑归怀疑,却并不妨碍廖春洲和肖玉明听从张海新的指挥,在村里收身份证和申请表,去托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她办这个证全免费,说办好的话,一本收5块钱工本费。”肖玉明说,有时候农民的资料不全,张海新就开动复印机,把成叠的A 4纸塞进去。

  这个肤色偏黑、有点矮胖的农村妇女,给了很多人前所未有的信心。她即使骗了他们,也几乎没人怪她。在张海新任“一把手”的“文渠乡人民政府”里,肖玉明被任命为“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而廖春洲在与张海新的交往过程中,也慢慢打消了顾虑。2013年10月22日,他被张海新的“邓州市人民政府”任命为汲滩镇“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

  “中央有人”的名头传出去后,张海新越来越忙。很多次,她都整理材料到深夜。白天忙到饭点时,她往往带着求助者去小饭店吃面条或饺子,或者开动后院的煤气灶,给大家做一大锅面条。

  张海新一度雄心勃勃。在被抓前两个多月,她曾试图把出租屋附近的一家旅社包下来,做办公地点,还想招聘数十名大学毕业生,以充实“干部队伍”。按照她的规划,她所管的每一个乡镇“政府”,都将有30人的编制。

  不认命的女人

  摆摊生活持续到2011年春天,村民来到县城找她求助为止

  张海新娘家在邓州城西的十里铺村,连她在内,父母共生了7个子女。据她一个发小称,张海新小学学习成绩很好,不过家里太穷,四年级就辍了学,拉着架子车卖瓜子和糖果。

  蒋庄村离十里铺不远,张海新的丈夫吴振田与她同龄。他说在小学五年级时,就认识了张海新,“她在我们学校门口摆摊,个子不高,可怜得很。”

  1987年,两人经媒妁之言结婚,吴振田才知道,张海新的父亲小有文化,原是生产队会计,在大集体年代被指贪污,虽然他不认罪,但却要偿还亏空,导致张家多年都活在赤贫之中。张海新的父亲经常替人写状子,张海新也对村庄里的政治斗争特别敏感。

  婚后的张海新,一度把赚钱放在首位。她和丈夫先是到郑州郊区开小磨油作坊,又回到邓州市区开饭店,都没有成。在此期间,大儿子吴洋和女儿吴楠先后出生。在吴楠出生的次年,1996年,吴振田南下广州,换了多份工作后,最后在汕尾找到了一份养殖海产的工作。一二十年以来,夫妻可以团聚的天数不到十分之一。

  丈夫南下后,张海新在249省道边,自家临路的房子里开了一家饭店。她一个人进货,一个人下厨,一个人接待来自各地的司机,忙得不可开交。吴楠说,“我们小时候哭,我妈一般都不抱。她说小孩越抱越上瘾,不能惯。”

  吴楠的弟弟一岁多后,张海新无暇看护,就用一根布条拴着他的手,放在大洗衣盆里。有一天,张海新无意间扫了一眼,发现一个捡破烂的正走近儿子,她大吼一声,抄起一把剁肉刀就冲了过去。在吴楠看来,母亲远比一般农村妇女泼辣无畏。

  她就像一个斗士,左冲右突为自己和后代拓展生存资源。吴楠的弟弟一开始也没有户口,张海新去派出所讨说法,跟管户籍的女警打了起来。

  2009年夏天,张海新拉着架子车进城,督促吴楠学习,成为这一家人的命运转折点。她在一条胡同口摆摊,夏天卖桃子葡萄,冬天卖大枣坚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1年春天,蒋庄村6组的村民来到县城找张海新求助为止。

  当时,张海新已经找好了门面房,做好了箱式广告牌,准备开干果批发店。“村里来了俩女的,说不清我该管她们叫嫂子还是婶子。”吴楠说,来人把母亲夸了一番,称村里只有她出马当村民代表,才能打赢官司。张海新立即承诺,她要死磕到底。

  村里的烂账

  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

  蒋庄村6组的案由倒也不复杂。1993年,蒋庄村委会在6组的责任田内,建了一个8亩地大的养猪场,承包给了私人开发。后来,这个养猪场又养过海狸鼠和鸡。2009年,蒋庄村委会准备把这8亩地给5组村民吴家庆开发房地产,以抵消所欠8万元的债务。

  吴家庆准备在这8亩农田性质的土地上,建3排9座房屋。2009年4月,当包工队开进这8亩地丈量时,6组村民不依了,他们以老年人打头阵,拔掉定位的木桩,夺下皮尺,日夜死守这块地。

  在向张海新求助前,这块地已争讼多时。村民们央张海新出头,一来因为张海新场面见得多,人泼辣,口才也好;二来,张海新曾因蒋庄村委会拖欠饭钱不还,在她进城前,已经把蒋庄村委会告上了邓州市法院,要求偿还近万元的饭钱。她的饭店,正因为来自各方面欠债不还而濒于倒闭。

  与张海新结怨最深的,是时任村支书吴振德。她拿着村委会打的白条找吴振德,吴不认账,还说张海新超生不交罚款,就以饭钱抵罚款。张海新气不过,就找机会让吴振德难堪。有一次,村边修路,邓州市和文渠乡干部也要到场,张海新挡路讨债。吴振田和吴振德原是叔伯兄弟,从此便势不两立。

  张海新当上6组的村民代表后,首先就到处告吴振德贪污和倒卖村委会财产。吴振德说,为了维稳,上级记了他一个严重警告,理由是他任村支书时,曾卖了村委会大院。但他解释说,无论是2005年前的农业税还是至今仍在收取的计生罚款,乡政府都对村里下指标,村干部只能垫钱。“到现在村里还欠我五六万呢。”6组那8亩地所要抵的债务,也是因此产生。

  张海新介入维权后,很快便发现,除了争斗漩涡中的那8亩地,位于省道旁边的蒋庄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情况非常严重。只要跟村干部说好,往村里交3000元,给乡里交1万元,你就可以在临路的耕地里建房。这让她想以土地确权为突破口,解决村里的问题。

  张海新对警方供述,2011年9月20日,她从南阳市农业局办公室领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后,在蒋庄村有争议的那8亩地上,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提议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并选举组织成员。开了几次会后,张海新和儿子吴洋,以及维权积极分子刘金兰在内的5人被选了出来。

  就在2011年冬天,张海新上访期间,刻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按照张海新对律师的说法,是农业部等中央部委的接访人员,建议她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再通过该组织绕过蒋庄村委会,好进行土地确权。

  警方对张海新的讯问笔录显示,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夏天,汲滩镇农民马香兰和高集乡农民王良双,也先后带领当地村民申请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为了满足需要,迫于公章不全的张海新,又刻制了“文渠乡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印”、“人民政府印”、“高集乡人民政府印”、“李岗村村民委员会专用章”、“汲滩镇人民政府印”、“汲滩镇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等十几枚印章。

  张海新供述,上述的大部分“公章”,都是她通过邓州街头的小广告联系刻制。外地的人刻好章后,通过发自南阳或襄阳的长途车捎到邓州。在几个月的“办公”期间,她共受理了文渠乡、高集乡和汲滩镇共275户农民的承包证申请资料。

  山寨“政府”升级

  数名大学生分别向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

  对张海新反映的村土地被侵占等情况,文渠乡政府拒绝做出任何解释。一份发自南阳市农业局2011年11月所做的调查报告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文渠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各村,但蒋庄村在发放过程中,村干部把领回去的权证没有及时发放,随意搁置以至于丢失。

  而时任村干部吴振德称,村里根本没有领取过农户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不存在丢失一说。张海新在这份报告的复印件下面写了一行字,“南阳市以此非法的文件报结……”2012年1月10日,领到这份报告后,张海新加大了上访力度。在看守所的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刘书庆详细统计了张海新上访过的部门及有关人员:

  “在文渠乡她找过书记、乡长、人大主席、民政所、农业发展中心、司法所、土地办;在邓州市她找过书记、市长、农业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公安局、人大,而且其中多数部门都去了多次;在南阳市她找过农业局办公室、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南阳市法院;在郑州她找过河南省信访局、妇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农业厅;在北京她找过中纪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中组部、民政部、信访总局、纪检监察部、渎职调查中心、建设部、最高法、最高检”。

  这些上访材料,都在张海新被抓捕时查抄,大部分上访经历都无文书对应。据她的“对头”吴振德证实,张海新因为进京上访,曾被截访人员带回文渠乡,“带回来一次7000块钱,都得村里掏钱。”

  据王良双讲,张海新多次告诉她,从2012年下半年起,她已经基本放弃上访,“她说上访没一点用。”

  最先向张海新取经的,是邓州市汲滩镇廖寨村村民马香兰。2012年4月,廖寨村委会联合开发商,在廖寨村启动强拆,要在村外的湍河边建立新社区,遭到部分村民抵制,马香兰在34户村民推许下,成为维权代表。2012年12月14日,马香兰本家婶子王玉新在老房子被强拆后服毒自杀,马香兰目睹了婶子抢救无效的全过程。

  与张海新认识后,马香兰开始按照她的指点,在廖寨村成立集体经济组织,马香兰夫妇和其他三名村民,经选举被“任命”为廖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5人代表。他们开始收取村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书等,想通过张海新为土地确权。

  在马香兰之后,2013年7月9日,邓州市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的王良双等人,也跟张海新碰了头,马上就着手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王良双所在的孔营组,和附近几个村子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被邓州市引丹局强征了两千多亩地用来蓄水建水库。他们四处上访,一直没有见到任何可以证明征地合法的手续。从2012年开始,有多名村民在施工现场被打伤。

  王良双从村民小组长成了维权带头人。去年3月6日,他因为上访而被邓州市政府“训诫”22天,写了一份保证后被释放,但内心更加郁愤。张海新给了他希望。

  2013年7月16日,王良双带着举报材料到邓州市检察院上访,这些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封面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检察院信访办不接这个材料,让张海新很生气,过了不久,她就有了邓州市政府和检察院的印章,说是在上级备过案。”

  从2013年9月底,张海新又开始招聘。数位大学生分别向文渠乡蒋庄、汲滩镇廖寨和高集乡李岗的三个“集体经济组织人民政府”求职。他们中有大专生,也有本科生,有一名女生学的是会计,还有一名学的是助产。

  一位曾投过简历的女生告诉南都记者,她是经人推荐写的申请书,事实上她并不清楚张海新在干什么。从新郑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毕业后,她在老家邓州几乎找不到工作。

  张海新所规定的“组织”只有一条“一票否决制”:5人代表小组只要一人不同意,决议便无法通过。组织内的农户只要一户反对,决议也不通过。

  到2013年10月22日,张海新的“任命”开始升级,在数份抬头为“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公文”中,马香兰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廖华敏成为“汲滩镇政府一把手”,汲滩镇孙庄村女大学生孙某成为“汲滩镇财务主抓”,三份任命公告上,都盖着一个“邓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印。

  同一天,高集乡李岗村的几名村民代表,也被任命相同的职务,王良双成为“汲滩镇政府”的“人民代表”。按照张海新规定,“人民代表”是所在乡镇最有权的人。因此,王良双和马香兰成了张海新的同案犯。

  未尽的维权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中央有人”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

  对警方和检察院认定的事实,张海新的两位辩护律师没有过多质疑。“但伪造公文是否就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呢?”律师高承才说,从犯罪目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后果看,张海新的行为都未构成犯罪。另一辩护律师刘书庆则认为,张海新等人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他们的辩护理由,都没有被法院采纳。邓州市人民法院认定,张海新在私刻相关公章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伪造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马香兰、王良双上报张海新批准先后以“汲滩镇人民政府”、“高集乡人民政府”名义,对本村建房者下发加盖有公章的停工通知、公告等国家机关公文数份。

  此案被警方获知,正是马香兰向本村新农村社区承建商王建下发停工通知,被后者报案。邓州市公安局派便衣来到廖寨村,从其他被停工通知的村民处提取了更多证物。

  2013年11月26日,马香兰被警方控制。3天后的下午,张海新和王良双等人在出租屋内商议如何搭救马香兰时,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张海新掏出手机想打电话,被警察夺了过去。她和多人被带走,包括她持有的各种“公章”和数箱文书证物。

  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后,曾两次开庭。参加了第二次旁听的邻居刘金兰说,庭审中不断有旁听群众鼓掌。张海新坚称自己无罪,她对上访事项的讲述被法官认为与案情无关,每一次都被打断。

  随着庭审的展开,张海新之前编织的“中央有人”和“公章备过案”等说辞,都被证明子虚乌有。她在“中央”没有人,所谓备案,也只是她通过网络举报,向某网站工作人员发送“公章”资料和上访信,也从来没有得到过回复。

  6月27日的一审宣判,是3名维权伙伴的最后一次碰头。这场口头宣判不到8分钟便告结束。张因伪造公文罪一审获刑两年,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为10个月和8个月。3人中,只有张海新上诉。

  张海新没有改变什么。在蒋庄村,那8亩土地仍旧闲置,悬而未决;在廖寨村,村委会的新农村社区工程继续建设,王玉新的遗像还放置在她家土坯房的遗址上;在孔营村,邓州市引丹局已基本圈占了涉案土地。

  没有出乎辩护律师的意料,张海新的上诉被驳回了。丈夫吴振田表示将继续支持她。女儿吴楠则选择了外地一家不需要高考成绩的民办高校,离开河南。7月28日,三人中最先刑满的王良双回到村里。没有了张海新,他对维权更加迷茫。

  王良双在看守所里想通了,在公安局抓了马香兰后,张海新已无戏可唱。马香兰被抓的第二天,她领着大家到邓州火车站附近的一个邮局,向中央6个部委寄送了蒋庄村、廖寨村和孔营村的控告材料。

  在张海新被抓前十分钟,还有维权伙伴发火,要求她尽快动用在“中央”的关系,“搭救”马香兰出来。“她被呛住了,想了好久说,‘暂时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