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规范 实施结算进度快

19.09.2014  15:48

  今年以来,菏泽市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安全、高效、科学、规范实施。截至目前,第一批925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全部落实,完成结算6700万元,结算比例达到72.4%,曹县、巨野、东明3个县结算任务已全部完成。

  一、结算申请受理、核实、建档全程提速

  各县区农机部门对购机者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实行随来随受理。受理后,对补贴机具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对每台补贴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对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牌证手续,并对机手进行培训。

  二、资金结算多方联动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资金结算督导组,分管市长负责督导县区政府,农机、财政部门分口督导县区部门。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农机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对进展缓慢的县进行联合督导。曹县农机局和财政局、信用联社共同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专线,专项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三是加强考核奖励。将补贴资金落实和结算进度纳入农机化年度考核重点范围,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挂钩。四是加强情况通报。每周一次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财政、农机部门,促使进度慢的县区自我加压。

  三、机具核实、核查严格规范

  在资金结算前,不管补贴额的大小,对所有补贴机具都进行逐台核实,做到“见机、见人、见票”,“人机合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核实补贴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与《供货与核实表》中信息一致。资金结算后,市农机局自7下旬-8月底组织各县区农机部门对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了全面核查,采取县区自查和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小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及大马力拖拉机。县区自查时,对补贴额3万元以上的机具逐台核查,对3万元以下的机具按规定比例进行核查,对市局列出的重点核查对象加大核查力度,也做到“见机、见人、见票”,核查人员与购机户和机具也做到“人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