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协助异地农机部门收缴变型拖拉机牌证工作的通知
08.09.2017 14:32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各县区农机(农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局,历下区发改委:
近期,我市收到滨州等地农机部门协助收缴变型拖拉机牌证的函。请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7〕9号)精神,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务求实效。车主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因车主所在地区划调整不在本辖区内的车辆及时报市局协调相关县区办理)接到协查信息后,要积极查清变型拖拉机车辆去向和状态并回复牌证核发地农机部门,协助收缴异地农机部门对济南市变型拖拉机所核发的牌证,努力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济南市农业局
2017年9月5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8.09.2017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