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
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生态保护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立了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总抓手。对标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必须以产业兴旺为首位和前提,以农村三产融合为主攻方向,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同时就做好农业设施、休闲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土地要素供给做出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设施农业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工作,确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通过调研,重点掌握了解以下情况:
1、各县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做法以及设施农业用地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采取的推动措施等,如是否建立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各类农业生产设施(含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利用现状、主要类型、用地规模、建筑物形式、建设标准、利用效率等;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业用地的规模、主体等基本情况;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有无超占使用范围、改变审批用途等;各类农业设施用地客观需求规模、需要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建设类型等。
2、以农业为依托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在开展农业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冷链仓储、生态能源、科技创新、检验检测以及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新六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供给情况,存在的现实需求和问题等。
3、在规范、放活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面,各县区、相关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下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规范化管理、提高设施农业用地供给质量以及做好农业新六产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时间安排
调研工作从2018年3月初起,约一个月时间。
三、调研方式
1、调查摸底。由县区主导,对我市产业融合用地使用现状、存在问题、用地需求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各县区需对照调研内容,对本地区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填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及需求调查汇总表》(附件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及需求调查汇总表》(附件3)。
2、现场调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研组,采取与调查摸底压茬推进的方式,赴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深入到部分街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情况,同时与县区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街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座谈,深入交流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问题和需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3、梳理总结。市级农业和国土部门以县区调查摸底情况为依据,结合在基层实地调研情况,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经验,在市级层面形成加强和改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同时形成指导做好下步工作的相关操作办法或指导性意见。
四、调研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实现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必须解决好“人、地、钱”等要素供给问题。当前,省会都市精致农业进入转型升级新阶段,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农业新六产方兴未艾,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问题已成为影响农业提质增效的一大瓶颈,亟待实现突破。国家层面多年来始终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用地,形成了一批制度化的有利政策,为做好有关工作奠定了基础。要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常态下做好产业融合用地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参与、配合做好基础调研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有关农业发展用地政策在我市有效落地。
2、加强组织协调。县区农业、国土部门要主动作为,落实好牵头责任,特别是农业部门收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与国土部门做好对接,同时协调畜牧、蔬菜、农机、水产等部门充分参与,认真听取林业部门意见,建立起联合调研机制。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在农用地监管政策、调研工作重点、重点经营主体选择等方面加强沟通,共同确定调研方案和重点经营主体名单,联合组织实施有关调研工作。各县区农业、国土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科室及联系人,靠上抓好调研工作,于3月9日前将有关名单(附件1)报送至市农业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3、注重调研实效。要认真对照调研内容,深入到街镇、村居、和经营主体进行实地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深入座谈交流,确保调研工作出实效、见成果。要深入了解各类经营主体的用地现状和用地需求,调查对象要涵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同类型,调研范围要涉及粮食、蔬菜、经济作物、苗木、林果等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等不同领域,统筹兼顾到直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发扬担当精神,在本级国土部门支持帮助下,主动负责好调研成果梳理汇总,确保形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和较为翔实情况调查表,调研报告和相关表格务于3月23日前同时报送市级国土和农业部门。在填写用地调查表时,力求相关内容全面、真实。其中,附件1要涉及到所有涉农街镇;附加2中所调查的经营主体数量,章丘、历城、长清、平阴、济阳、商河要不少于40家,市中、天桥、槐荫、高新区、南管委不少于10家。
联系人:
市农业局发展规划处
尹朕朕 66609124 [email protected]
市国土局耕地保护处
李延寿 66605046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县(区)调研工作联系人名单
2. 县(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及需求调查汇总表
3. 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现状及需求调查汇总表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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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