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02.02.2015  10:21

        摘    要:1月30日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农业融资担保和产权信息管理三大平台建设。2015年,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尽快在6个农业县(市)区和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搭建全市农业融资担保平台和农村产权信息管理平台,打造集配置资源、活化资本、服务“三农”、沟通城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产权市场体系。

  1月30日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提出《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将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农业融资担保和产权信息管理三大平台建设。2015年,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尽快在6个农业县(市)区和全市涉农乡镇(街道)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搭建全市农业融资担保平台和农村产权信息管理平台,打造集配置资源、活化资本、服务“三农”、沟通城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产权市场体系。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各农业县(市)区本级政府主导

  各农业县(市)区由本级政府主导,建立县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全市各涉农乡镇(街道)由乡级政府主管,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在村级配备联络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农户自主决定其个人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妨碍自主交易。法律没有限制的农村产权品种均可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产权应无争议,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现阶段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产业项目招商、转让等。

  建立农业融资担保平台每年安排3000万元农担资金

  设立市农业融资担保资金,建立政府性投入、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的运作管理机制,重点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融资担保支持,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构建农担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自2015年起3年内,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农业融资担保资金,鼓励县级财政注资,县级资金不跨行政区域使用;每年从市农口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农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补偿担保代偿损失等。建立市财政对农担资金的持续增资机制,“十三五”期间达到3亿元规模。

  以此资金为基础,成立政策性的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业融资担保服务。

  建设农村产权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农村产权电子化交易

  大力推进农村产权信息化管理和电子化交易,打造全市产权市场体系的软件管理、硬件支撑和指挥查询平台,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和产权融资提供综合服务,做到一个网站交易、一个系统管理、一套软件运行、一个后台支持。

  提升产权流转交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互联互通的数据库网控中心,与各涉农产权主管部门的农村产权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农村产权信息共享。开发专属网站,建设专门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和线上交易系统,做到市县乡三级产权信息贯通应用,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管理系统。

网络编辑:寒笑